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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的定义具体是怎样的

于海明律师2022.02.07236人阅读
导读:

担保债权的定义具体是怎样的担保债权指的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担保债权的相应法律规定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那么担保债权的定义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债权的定义具体是怎样的担保债权指的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担保债权的相应法律规定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关于担保债权的定义具体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债权的定义具体是怎样的

担保债权指的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担保债权的相应法律规定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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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人法律责任的规定是:根据其承担的保证方式不同,承担的保证责任也有所区别,保证担保债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重组的定义是什么,债务重组的具体运用是怎样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务重组的定义是什么,债务重组的具体运用是怎样的

    内容:债务重组的特点是债权人作出让步承担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或提高债权的安全度。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二是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即债务人以其所拥有的非现金资产如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清偿债务三是债务转为资本(股本)。四是混合重组即用现金资产、非现金资产、债务转资本(股本)混合进行清偿五是以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和降低利率或免除利息的方式清偿。那么债务重组的定义是什么,债务重组的具体运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2512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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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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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的具体表现方式如下: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表现方式,例如定金、留置。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还可以分为物的担保、人的担保、以及二者的结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内容: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律师365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那么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38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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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有以下具体的表现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定金、留置等。或者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可分为物的担保、人的担保、以及二者相结合的表现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物上代位性的定义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物上代位性的定义是怎样的

    内容: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或者损坏时,以债务人的赔偿金作为代位权,继续保障债权,债权人可以优先取得代位权的赔偿,债权人对保证人提供的担保物享有代位权,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阐述。对于因抵押物的灭失而使抵押人取得赔偿利益者,我国民法承认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权人在抵押权设定之时,于物上代位之请求权上,当然取得了法定抵押权。根据这种法定抵押权,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其主张权利,从而优先受偿。那么物上代位性的定义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950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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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现债权担保的方式是:抵押;质押;留置;交付定金等。其中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留置需要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而交付定金需要债务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定义以及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定义以及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那么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定义以及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83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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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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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的担保方式具体是怎样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的担保方式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的担保方式具体是怎样的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那么债权的担保方式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880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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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变更具体是怎样的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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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债权债务变更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变更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定立合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债务变更具体是怎样的呢?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某甲的权利是获得款项,义务是交付钢材、给付运费。那么债权债务变更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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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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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应当实现被担保债权的情况是: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我国国家的经济担保书范本是怎样的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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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我国国家的经济担保书范本是怎样的

    内容: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因此作为经济担保,双方之间必须签署一份担保书才能证明贷款的可信度。同时在进行书写担保书的过程中,双方应当明确内容,以及具体的担保时间和证件的合法性,以免在后续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问题。当然在担保期间,双方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存在的。那么我国国家的经济担保书范本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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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58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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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约担保比例是多少,具体是怎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履约担保比例是多少,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经常接触工程合同的人来说,可能对履约担保并不陌生,通常情况下,是由履约担保人也就是我们说的担保公司来出具履约保函,对于工程的不同阶段,所出具的履约保函内容也不尽相同,那么履约保函上规定的履约担保比例是多少呢?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那么履约担保比例是多少,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79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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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除债权和债权权利具体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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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免除债权和债权权利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比如,债权人甲将其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质押给了丙,如果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的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那么免除债权和债权权利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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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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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债权的定义具体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担保债权的定义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担保债权的定义具体是怎样的担保债权指的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担保债权的相应法律规定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那么担保债权的定义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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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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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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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的定义以及债权担保都有哪些类别呢?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权担保的定义以及债权担保都有哪些类别呢?

    内容:法律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设立债权担保,即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然而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广义上的债的担保,包括狭义的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包括保证、连带债务人以及并存的债务承担。担保法上仅指定金。那么债权担保的定义以及债权担保都有哪些类别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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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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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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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怎样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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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债权人怎样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内容:债权人对于担保人责任的免除一般为明示行为。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债权人未明确表示放弃部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只是选择性起诉债务人或部分保证人。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那么债权人怎样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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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31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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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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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内容:以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为标准清偿抵押债权是世界各国抵押担保制度中的一般规则。确定抵押权登记的先后,以登记部门登记材料中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做第一顺序抵押登记的被担保债权,就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处于第二顺序的只能就剩余的部分受偿,依此类准。这一原则也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依照这一规定,在同一抵押财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互为第三人,如果每一个抵一押权都没有办理登记,那么无论各抵押权设立先后,其相互间均不得对抗。那么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028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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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客体的定义是怎样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代位权客体的定义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客体的定义是怎样的所谓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即代位权行使的对象,也就是指债权人具体能够行使债务人的哪些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债务人不主张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情形下,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债权人代位权客体的定义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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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有担保债权的破产清偿是怎样的?

    内容:但该法未对有担保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后果作明确规定。那么有担保债权的破产清偿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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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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