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具体有哪些
导读:
但是该原则有所例外。6、范围、强度上的从属性。7、移转上的附从性。那么债权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是该原则有所例外。6、范围、强度上的从属性。7、移转上的附从性。关于债权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具体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债权担保的从属性表现
担保债权(物权)属于从属权利,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其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1、成立的从属性
担保是为主债权存在或将来存在而存在,其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若主债权不成立,担保亦不成立。
2、变更的从属性
主债权内容发生变更的,担保的权利义务关系亦随之变更。但是该原则有所例外。
3、效力上的从属于
主债权无效,担保必然随之无效。
4、消灭上的从属性
主债权消灭的,担保关系随之消灭。
5、诉讼上的从属性
某一主债权有担保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诉讼的,担保人同主债务人一并成为共同被告(《担保法解释》第128条)。
6、范围、强度上的从属性。
7、移转上的附从性。
二、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
根据《担保法》第93条的规定,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1、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2、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3、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