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于债权担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
导读:
对用于债权担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据此规定,用股票作债权担保,这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法定担保方式。由于股票的价格具有不稳定性,因此接受股票质押是有一定风险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那么对用于债权担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用于债权担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据此规定,用股票作债权担保,这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法定担保方式。由于股票的价格具有不稳定性,因此接受股票质押是有一定风险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关于对用于债权担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用于债权担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据此规定,用股票作债权担保,这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法定担保方式。其中,提供股票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享有债权的一方当事人为质权人。由于股票的价格具有不稳定性,因此接受股票质押是有一定风险的。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