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导读:
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对于正确解决离婚案件当事人与案外债权人之间的矛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其关键是如何认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对共同债务的分割效力问题。可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方或双方的经营收入都归夫妻共有从事经营所欠的债务也理应为共同债务故本案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些法律学人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分担债务的这种债务承担并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系法院越权代替债权人处分债权从而侵害了债权人的对债权的处分权。那么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对于正确解决离婚案件当事人与案外债权人之间的矛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其关键是如何认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对共同债务的分割效力问题。可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方或双方的经营收入都归夫妻共有从事经营所欠的债务也理应为共同债务故本案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些法律学人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分担债务的这种债务承担并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系法院越权代替债权人处分债权从而侵害了债权人的对债权的处分权。关于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对于正确解决离婚案件当事人与案外债权人之间的矛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其关键是如何认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对共同债务的分割效力问题。
其实对此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有所规定其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条第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条中规定“夫妻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条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可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方或双方的经营收入都归夫妻共有从事经营所欠的债务也理应为共同债务故本案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
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具有不可逆转性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夫妻双方债权人不是诉讼主体所以这处理是在债权人不参与的情况下做出的无疑是只对原夫妻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对债权人来说不具有对抗效力。
些法律学人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分担债务的这种债务承担并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系法院越权代替债权人处分债权从而侵害了债权人的对债权的处分权。显然这观点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