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认定
导读:
()危险驾驶罪与其他的侵害个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具体犯罪与危险驾驶行为相关而侵害个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具体犯罪通常是由于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所导致的。总之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与上述几种犯罪的关系是其在犯罪过失支配下两类危险驾驶行为构成相应危险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在犯罪过失支配下造成相应损害结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在故意的支配下向人群横冲直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在原因自由行为状态下危险驾驶构成故意或过失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也可能成立相应财产犯罪。那么危险驾驶罪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危险驾驶罪与其他的侵害个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具体犯罪与危险驾驶行为相关而侵害个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具体犯罪通常是由于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所导致的。总之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与上述几种犯罪的关系是其在犯罪过失支配下两类危险驾驶行为构成相应危险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在犯罪过失支配下造成相应损害结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在故意的支配下向人群横冲直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在原因自由行为状态下危险驾驶构成故意或过失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也可能成立相应财产犯罪。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
从刑法总则的规定来看故意与过失的界限似乎已很明确但涉及危险驾驶的刑事个案到底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其他的侵害人身、财产权益的相应具体犯罪在很多情况下都变得模糊不清。但认定犯罪的主观方面存在困难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刑法理论存在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主观罪过的问题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而外界包括司法认定只能根据该罪过支配下的、表现于外的些具体客观行为、举动及行为当时具体环境来判断推定。而人的认识可能存在些偏差应该说这也是人类认识论的个客观规律。譬如甲与乙有仇甲捅了乙数刀致乙重伤在不能确定其主观罪过的情况下很难确定甲的行为到底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在司法实践中有时迫于民意压力司法机关或倒向被告人或倒向被害人或以犯罪后果选择罪名进行客观归罪。笔者认为在危险驾驶刑事个案上应当加强司法技术研究提高侦查技术完善刑事证据规则在不能判定行为人主观罪过时应坚持“疑罪从轻”原则以刑罚较轻的犯罪进行定罪处罚防止客观归罪和以犯罪结果、民众情绪选择罪名同时党委、立法、行政、司法等要形成合力加强对依法治国的宣传增强法律对民众的影响和引导力降低民众对司法个案的影响。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都是过失犯罪都危害到公共安全。两罪的区别是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如果行为人的危险驾驶行为醉酒驾驶造成1人重伤以上后果或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需要更明确的司法解释)就应该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不再按危险驾驶罪处理。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更广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酒后、吸毒后、无证驾驶、严重超载驾驶等都有可能成立该罪而危险驾驶只规制追逐竞驶和醉酒两类行为。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方法以外的其他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私设电网、驾车向人群横冲直闯、向人群开枪射击等。两罪的最大区别在于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从主观方面来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即明知有可能导致不特定他人重伤或死亡或者财产毁损故意或放任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此时的行为虽然与交通行为相关但应当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危险驾驶罪行为人虽然就其危险驾驶行为可能为故意但对危害状态的形成是持否定态度的。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就驾驶而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表现为驾车向人群横冲直闯而且往往造成大量人财物的损害而危险驾驶罪主要是指醉酒驾驶和追组竞驶且情节恶劣两种情形并且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标准。
()危险驾驶罪与其他的侵害个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具体犯罪
与危险驾驶行为相关而侵害个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具体犯罪通常是由于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所导致的。原因自由行为中的危险驾驶犯罪行为是行为人为了实施某个犯罪计划有计划地进行醉酒故意或过失地令自己陷入心神丧失、无法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状态进而实施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此时就要考虑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成立的可能性。
总之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与上述几种犯罪的关系是其在犯罪过失支配下两类危险驾驶行为构成相应危险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在犯罪过失支配下造成相应损害结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在故意的支配下向人群横冲直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在原因自由行为状态下危险驾驶构成故意或过失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也可能成立相应财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