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保险追偿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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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发生危险时,货物运输保险追偿应注意哪些问题呢?同时应保留好相应的索赔证据。那么货物运输保险追偿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货物发生危险时,货物运输保险追偿应注意哪些问题呢?同时应保留好相应的索赔证据。关于货物运输保险追偿应注意的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险公司道路货运保险的追偿案例,其中许多被追偿的对象是投保了道路货运保险的物流公司,物流公司说:我买了保险,我花了保险费,当我从保险中恢复过来时,我应该注意什么样的保险?货物发生危险时,货物运输保险追偿应注意哪些问题呢?对此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1、在海上货物运输中,诉讼时效除非因请求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并不因请求人提出索赔而中断。
2、在航空运输中,一旦发生货损事故,保险人应要求被保险人在除斥期间向承运人提出书面的索赔,以避免权利的丧失。同时应保留好相应的索赔证据。
3、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因诉讼时效仅为1年。在该期间,如尚未完成保险理赔的,保险人应要求被保险人先行向承运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保险人作出保险赔偿后,可以依据已作出保险赔偿的证据,提出将原告或仲裁申请人变更为保险人的申请。
4、在国际航空和海上货物保险中,根据行业惯例,通常情况下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保险价值通常为标的CIF价格加成10%,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的赔偿也是实际货损的110%。
但在保险人向承运人进行追偿时,一般只能按货损的实际价值进行追索,但可以增加货损检验费用。
5、关于被保险人和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中约定进行仲裁的,在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后,保险人和承运人争议解决的方式问题,各仲裁机构掌握的标准不尽一致。
但该仲裁条款对保险人并不具有无约束力,当保险人进行追偿时,案件仍应由海事法院受理。故对此类案件涉及的仲裁条款,需要律师谨慎对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