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物业纠纷,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导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不按要求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但是物业的监控设备损坏,不能履行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是要承担责任的。那么这些物业纠纷,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不按要求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但是物业的监控设备损坏,不能履行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是要承担责任的。关于这些物业纠纷,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时,有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补缺或者修复。
一、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不可以,这是两码事。绿化不达标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你是不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因为开发商跟小区的物业管理是两个不同的公司,所以这种情况建议你先跟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再去找别的解决方法。比如:可以联系一下其他业主维权;直接去当地规划局投诉;向法院起诉等等
二、物业公司侵占公共用地该怎么办?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物业公司侵占公共用地是不合法的,对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自治组织,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对其提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要求。物业不按要求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家里被盗但小区无法提供监控,物业该承担什么责任?
物业有一定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一般来说,如果物业保安人员坚守岗位了,尽责了,那么物业就不用赔偿损失了。但是物业的监控设备损坏,不能履行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是要承担责任的。
四、窨井盖缺失致业主受伤,物业要承担责任吗?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时,有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补缺或者修复。
如果窨井盖属于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范围,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的建设者、管理者,未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管理责任,对业主造成的损伤应当赔偿。
五、写在最后
其实,很多时候,小区出了事,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担责的判断依据是取决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约、合同以及物业合同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还有小区的管理规则等等。如果《物业管理服务合约》中并没有约定物业有该项义务,或者物业已经尽力履行了义务,那我们也没必要凡事都怪到物业头上。
催天下作为一家物业费收缴综合服务商,响应国家号召,弘扬诚信文化,筑牢诚信基石,通过信用教育和科技赋能,依托汇法信用生态圈,创新模式、合法合规、文明高效地解决物业费收缴难题。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目标之下,失信人欠款信息将被推送至风险预警系统,并向合作的金融机构、信用机构、政府信用平台、信用大数据平台开放,届时银行、小额贷款、征信机构、消费金融、电商平台、商业企业及失信人的亲友、工作伙伴等均有可能查看到失信人欠款不还的失信行为,让失信业主在金融和生活中都处处受限、寸步难行,促使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