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债务转移后抵押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导读: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二)债务人(借款人)与抵押人并非同一人的,即由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如果债务转让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的抵押担保责任免除。此种情形仍然以抵押人书面同意债务转让为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先决条件。那么如何保证债务转移后抵押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二)债务人(借款人)与抵押人并非同一人的,即由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如果债务转让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的抵押担保责任免除。此种情形仍然以抵押人书面同意债务转让为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先决条件。关于如何保证债务转移后抵押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转移债务,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以及如何保证债务转移后抵押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呢?对于这些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债务清偿的抵押分类两种类型:
一是由债务人以其自身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用以提供债务担保;
另一种是由第三人提供抵押,此时债务的转让就必须经过其同意。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在债务转让后保证责任一刀切的规定不同的是,上述司法解释对于债务转让后抵押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了区分:
(一)债务人(借款人)与抵押人为同一人的,即债务人(借款人)以自己合法拥有的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的,在债务转移后,抵押人继续以其抵押物承担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借款人)与抵押人并非同一人的,即由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如果债务转让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的抵押担保责任免除。此种情形仍然以抵押人书面同意债务转让为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先决条件。
而针对上述第(二)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也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这一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关于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的规定一脉相承,只不过其适用范围更大,不仅适用于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形,也同样适用于第三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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