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包括哪些内容

导读: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在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向主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主债务人破产时,尚未实际履行保证债务的保证人,也可以预期的追偿权作为破产清算债权,参加破产程序。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那么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在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向主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主债务人破产时,尚未实际履行保证债务的保证人,也可以预期的追偿权作为破产清算债权,参加破产程序。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关于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包括哪些内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在担保合同中,保证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对于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应区分情况予以对待:
1、如果保证人之间按份对主债务承担责任,各个保证人则按份向债权人履行保证债务。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在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如果保证人履行的债务大于其保证债务的,其大于部分无权向主债务人主张。
2、如果共同保证人对债务负连带保证责任的,则每一个保证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的保证债务。
各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有权就该债务向主债务人追偿。向主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3、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按份保证的保证人可以分别申报债权,各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可以作为一个整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
主债务人破产时,已经履行保证债务的保证人可以其追偿权作为债权,参加破产清算程序。
主债务人破产时,尚未实际履行保证债务的保证人,也可以预期的追偿权作为破产清算债权,参加破产程序。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债权人在进行追偿的时候除了起诉,还可以委托给第三方催收机构帮忙催收,比如催天下依托汇法信用生态圈,利用专业的信息甄别和处理技术,在确保合法合规及不泄露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经督促后仍不还款或拒绝沟通的被催款人,在履行《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告知义务后,将欠款信息通过风险预警系统向合作的信用、金融等机构开放,通过信用机制督促其主动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