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放弃对反担保人之一的追偿权吗
导读: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那么可以放弃对反担保人之一的追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关于可以放弃对反担保人之一的追偿权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
2、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3、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