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问题
导读:
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转让土地占用土地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土地,并以处分所得价款优先享受赔偿,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
一是土地抵押不是将土地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
土地抵押的标的是土地权利而不是土地的本身。
二是土地抵押的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土地权利。
我国法律对转让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土地权利,也相应的禁止抵押或限制抵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五条: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三是进行的抵押土地权利必须是已经登记发证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抵押的土地必须享有权利。
另外,权利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土地以及依法被查封的土地等都不得抵押。
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
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
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签订抵押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往往涉及较大金额,任何口头约定都是草率的和不严肃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权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订出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
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5、保险问题
土地使用权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抵押人应当对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应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的期限应长于抵押协议的期限。
6、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如果是生地或其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到土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然后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果是其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只需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办理他项权利证书。
7、土地使用权抵押之前,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
一般情况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期望得到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的依据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在抵押之前,应请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抵押权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决策。
8、董事会的决议
抵押人若是三资企业,在抵押之前须提供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供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9、应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了证实抵押人的主体资格,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以及整个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抵押权人应聘请律师就抵押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的是不动产抵押,标的重大,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抵押双方应到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11、处置抵押物时,应申请房地产管理机构予以协助
抵押人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义务,或者抵押人在协议有效期间解散或破产时,抵押权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抵押协议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时,抵押权人应当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协助处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12、抵押权的终结
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的,应当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