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以及如何防范担保贷款的风险
导读: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那么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以及如何防范担保贷款的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关于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以及如何防范担保贷款的风险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每一种融资方式而言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其中担保贷款也不例外。那么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呢?如何去防范担保贷款的风险呢?或许还有人不知道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
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
一旦法定优先权与抵押优先权在贷款案例中相遇,抵押优先权就相对不优先了,从而可能导致银行贷款债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丧失担保物权的保障,即贷款债权被悬空。
2、贷款抵押审查不力的风险
《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有对抵押物的权属、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的法律义务,以确保抵押对贷款的保障功能能切实
有效和充分地发挥。实践中银行贷款抵押审查业务操作问题众多,风险巨大。
较突出的问题和风险主要有:
①权属错位悬空贷款债权;
②抵押物价值高估直接造成贷款风险;
③抵押权行使的可行性反比例地对贷款风险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3、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
实践中,签约与抵押登记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主要有:
①重复登记的风险;
②房地产抵押中的两证风险。
③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无效的风险;
④应登记而未登记或可不登记而未登记的风险;
⑤贷款借新还旧或贷款债权转让业务中的风险;
4、贷后抵押管理中的风险
因抵押权是抵押标的物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有效设置抵押并发放贷款后,抵押物仍在抵押人的占有之下,抵押物实物存续形态、价值形态和抵押权权利维护等因素对抵押权的实际有效性和法律有效性影响甚大,抵押物管理因而面临大量风险。
贷后抵押管理实务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抵押物灭失的风险;
抵押时效丧失的风险;
抵押被非法裁定为无效的风险;
抵押人因信用与法制观念淡薄而随意处置抵押物的风险;
企业改制中债权随资产走原则和除权期规则适用的风险。
5、抵押权行使的风险
《担保法》第53条规定的抵押权行使的协议方式(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受偿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和诉讼方式(协议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中都可能遇到下述难题:
①因情况变化致抵押权行使可行性变小或消失的风险;
②设定抵押权时行使抵押权的可行性差导致抵押权难行使的风险;
③在抵押权行使致抵押物转化为抵贷资产过程中抵押物接收、管理和处置的风险。
如何防范担保贷款的风险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的整体素质
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定期对经营管理和信贷人员进行国家法律法规、信贷业务的培训,及时更新其知识结构,同时加强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其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2、严格审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
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包括保证人的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负债情况、偿债能力、信誉程度,并要对保证人的担保资格、履约意愿严格把关,防止互相担保、连环担保的现象发生。
3、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为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针对中小企业寻求担保难的状况,政府部门应牵头,建立中小企业借款担保中心;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和商业担保机构也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构建统一规范的银行客户信用征信系统
作为集信用征集、登记、评估、查询、风险预警于一体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不仅能实现各银行的资源共享,有效防范信贷风险,而且能够积极地促进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形成。
5、对抵押物进行详细的审查
抵押物作为贷款清收的第二还款来源,在担保贷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银行应对抵押的物品进行详细的审查。内容包括: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保管权等。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特定财产,如土地使用证、城市房地产、运输工具、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时,应当进行抵押登记。
如果未进行抵押登记,则抵押合同不能生效。对未经有关部门登记和评估的物品,严禁设定为抵押品,防止无效担保的发生。
以上就是对此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能帮住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