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是否可以拒签吗?律师函出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导读:
律师函可以拒绝签收吗律师函只是知会你,你已经被对方委托法律专业人事以法律途径处理你们之间的矛盾,你可以拒签。收到律师函拒收的具体情况:1、你可以不与对方律师会谈,但这可能会令到自己下一封收到的,是法院传票。以确定委托关系、委托范围及代理权限,律师只在授权的范围内发表律师函,最终的律师函在发出前要取得委托人的书面认可。那么律师函是否可以拒签吗?律师函出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律师函可以拒绝签收吗律师函只是知会你,你已经被对方委托法律专业人事以法律途径处理你们之间的矛盾,你可以拒签。收到律师函拒收的具体情况:1、你可以不与对方律师会谈,但这可能会令到自己下一封收到的,是法院传票。以确定委托关系、委托范围及代理权限,律师只在授权的范围内发表律师函,最终的律师函在发出前要取得委托人的书面认可。关于律师函是否可以拒签吗?律师函出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律师函是否可以拒签吗?律师函出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律师函可以拒绝签收吗
律师函只是知会你,你已经被对方委托法律专业人事以法律途径处理你们之间的矛盾,你可以拒签。
收到律师函拒收的具体情况:
1、你可以不与对方律师会谈,但这可能会令到自己下一封收到的,是法院传票。
2、法院传票你也可以不理会,这样法院会以被告因无法知会到庭,或消极对抗,而直接判对方胜诉。
3、你可在15内上诉,超过15日不上诉,法院的判决会自动生效并开始执行。
4、如果你还是拒绝不执行,对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令。
律师函出具的基本原则
为了避免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可能产生的潜在纠纷,规范律师函这一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服务业务方式,控制出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风险,律师函的出具应当遵循下述基本原则或要求:
(一)真实原则:律师函是依据委托人的事实陈述和委托人提供的事实材料为依托的,首先,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真实客观陈述其事实,不得做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律师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人陈述或材料的客观内容,在律师函中不假不妄地进行事实陈述和分析。委托人不真实的陈述或者律师的失真地事实分析都可能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合法原则:律师函必须建立在对客观事实的合法性分析的基础上,才能是委托人的意见得到法律的支持,产生法律的威慑效果,如果律师的律师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造成有关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三)委托原则:律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明确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律师必须和委托人建立书面的授权委托手续。以确定委托关系、委托范围及代理权限,律师只在授权的范围内发表律师函,最终的律师函在发出前要取得委托人的书面认可。注意的是,对律师函书面确认手续不能替代委托手续,实践中经常有律师进行这样的替代。
(四)必要原则:有些情况下发出的律师函是没有多大的必要的,虽然律师函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但是律师函不是胡椒面,不是狗皮膏药。谨慎发出律师函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这样才能使委托人认识到你在考虑他的成本,值得信赖。
(五)保密原则:律师函的受送对象要准确,范围不得无故扩大,要限于当事人,或受送达对象的负责人。实践中,为了制造舆论压力或者借助声势或者作秀,往往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或在公众场所公开发布律师函,一是这种方式很不适当,违反送达对象是特定的原理,原则上不应公开发布,除非是需要进行公示的法律声明。二是这种公开很可能引起侵犯商业秘密或荣誉、个人隐私或名誉的风险,加大了律师函法律服务的风险,很可能律师事务所成为连带责任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