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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的风险来源

许瑞林律师2022.02.09681人阅读
导读:

可见,普通债权人之所以成为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承担者,与有限责任制度的推行密不可分。普通债权人自身的性质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普通债权人只能根据重整结果接受偿付,企业清偿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其利益的实现。这意味着,总有大量的债权人无法获得特殊的保障,普通债权人也因此成为债权人中规模最大的一个群体。法院在强制批准重整计划时,虽然立法也要求重整方案应该确保普通债权人的清偿额不低于清算程序的所得,但如果重整失败,这将是一个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而强制批准制度却早已将普通债权人拖入到风险之中。那么普通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的风险来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见,普通债权人之所以成为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承担者,与有限责任制度的推行密不可分。普通债权人自身的性质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普通债权人只能根据重整结果接受偿付,企业清偿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其利益的实现。这意味着,总有大量的债权人无法获得特殊的保障,普通债权人也因此成为债权人中规模最大的一个群体。法院在强制批准重整计划时,虽然立法也要求重整方案应该确保普通债权人的清偿额不低于清算程序的所得,但如果重整失败,这将是一个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而强制批准制度却早已将普通债权人拖入到风险之中。关于普通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的风险来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重整程序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很多,但普通债权人却是成本和风险的主要承担者,这一事实的形成固然与普通债权人自身的属性密不可分,但更多的却是既定社会政策和法律制度之下的必然安排。

(一)重整制度之外的原因

在现代各项法律制度中,有限责任制度是对债权人利益影响最大的制度,也是导致普通债权人弱势地位的深层原因之一。有限责任制度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者的责任区分开来,当企业经营失败时,投资者仅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从而极大地分散了投资风险、推动了经济发展。但是,有限责任制度并未消除企业经营中的风险,只是将投资者的风险部分地转嫁给了债权人。在有限责任之下,债务人特别是企业的实际控制者常常利用有限责任制度从事高风险的经营行为或者从事其他违法行为,如果企业经营失败,债权人只能在企业现有资产范围内要求债务人进行偿还,超出资产范围的损失则由债权人承担。可见,普通债权人之所以成为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承担者,与有限责任制度的推行密不可分。

普通债权人自身的性质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普通债权人只能根据重整结果接受偿付,企业清偿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其利益的实现。不可否认,当事人在债权成立之时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改变自身地位,进而回避债务人破产的风险,这种努力对单独的个体或许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就整个交易环境来说,普通债权人是必然存在的,因为并非所有的债权人都有获得担保的机会和能力,而且债务人可以设定担保的资产总额是确定的。这意味着,总有大量的债权人无法获得特殊的保障,普通债权人也因此成为债权人中规模最大的一个群体。

(二)重整制度本身的构造

重整制度之所以得到普遍认可,在于它可以防止破产清算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社会震荡,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但是,社会利益毕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重整措施直接影响的是企业内部各种具体的法律关系,尤其是债权债务关系。为了配合重整目标的实现,重整程序在诸多制度中限制了普通债权人的权利和自由,体现了社会利益的优先性:

第一,重整程序的申请主体不限于债权人。为了使重整程序能够更加顺利地启动,重整申请人的范围相当广泛,债务人、债权人、股东甚至公权机关都在其列,不少立法还允许债务人的管理层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企业,债务人申请重整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加,债权人在程序启动中的作用显得微不足道。

第二,重整程序具有优先适用性。即使企业已经开始清算或者和解等其他破产程序,各国立法通常也认可重整程序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比如,法国实行重整程序前置的做法,只有当企业明显缺乏重整的可能性时,才不进行重整而进行清算。

第三,重整计划可以由法院强制批准。在重整程序中,为了防止重整计划因为少数组别的反对而被搁浅,法院有权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而这种情况在和解程序中是不可能出现的。法院在强制批准重整计划时,虽然立法也要求重整方案应该确保普通债权人的清偿额不低于清算程序的所得,但如果重整失败,这将是一个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而强制批准制度却早已将普通债权人拖入到风险之中。可以说,强制批准制度极大地限制了债权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

除了上述制度以外,重整中特有的设计还包括自动冻结制度、经管债务人制度,这些制度有利于困境企业的拯救,却增加了普通债权人的风险,但如果没有这些深入的调整手段,债务企业就不可能脱胎换骨获得新生,重整与传统的破产程序也就没有区别了。由此可见,重整程序的运行是以限制债权人的偿债要求为前提的,其本质上是抑制债权人的利益来换取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只要启动了重整程序,普通债权人的地位就很难改变,这是由普通债权人的性质和重整制度的目标共同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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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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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

    内容:破产申报的程序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债权逾期未报的后果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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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吗,债务人起诉债权人的程序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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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吗,债务人起诉债权人的程序

    内容:根据这两部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债权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时,债务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庭审:在庭审期间,债务人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证明债权人存在违约行为,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四、注意事项在债务人起诉债权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证据充分:在起诉前要充分准备证据,证明对方确实违约,并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三、债务人起诉债权人的程序债务人起诉债权人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确定起诉条件:债务人在起诉前需要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等条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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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是有一定风险的。其主要风险包括:1、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2、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3、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破产债务清算程序的普通债权清偿率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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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破产债务清算程序的普通债权清偿率如何计算

    内容: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经验表明,各国破产法常将对有担保债权人的保护放在重要地位。破产法中的按比例分配原则仅仅是在同一类别的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分配而已,对所有债权人按同一比例分配是不可能的。破产清偿率破产清偿率就是同一破产顺序破产债权获得清偿的比例。那么破产债务清算程序的普通债权清偿率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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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婆婆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对于房产的执行提出异议
  • 普通债权的含义是什么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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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普通债权的含义是什么

    内容:在债权受偿方面,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是非常不利的。经验表明,各国破产法常将对有担保债权人的保护放在重要地位。但由于普通债权所占的份额最大,所涉及到的债权人数量也最多,对他们进行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在有些国家,对无担保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董事施加诚信义务、合理注意的责任等来达到目的的,但在适用范围上比较有限,主要的未决问题在于董事对债权人的义务到底是什么性质、这种义务何时产生、在实践中怎样执行等。重整程序中任命的管理人是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和公司的利益,而不仅是个别有担保债权人的利益。为了对无担保债权人进行保护,人们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建议。那么普通债权的含义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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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股权的收购程序如下:1、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股权收购,收购方不属于股东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双方订立股权收购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价款,转移股权;3、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为子女购房其中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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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为子女购房其中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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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变更其诉讼请求为确认债权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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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债权人变更其诉讼请求为确认债权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人变更其诉讼请求为确认债权是怎样的债权人就争议债权起诉债务人,要求其承担偿还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该债权人变更其诉讼请求为确认债权。它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如果债权人投票通过重整计划则破产者有可能重新恢复经营,否则可能会进入清算程序。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司法上权利。简单的说,本案的背景下,债权暂分为一般债权和破产债权。一般债权就是普通的欠债,法人还存在,没有破产或者倒闭。那么债权人变更其诉讼请求为确认债权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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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的风险来源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普通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的风险来源

    内容:可见,普通债权人之所以成为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承担者,与有限责任制度的推行密不可分。普通债权人自身的性质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普通债权人只能根据重整结果接受偿付,企业清偿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其利益的实现。这意味着,总有大量的债权人无法获得特殊的保障,普通债权人也因此成为债权人中规模最大的一个群体。法院在强制批准重整计划时,虽然立法也要求重整方案应该确保普通债权人的清偿额不低于清算程序的所得,但如果重整失败,这将是一个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而强制批准制度却早已将普通债权人拖入到风险之中。那么普通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的风险来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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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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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中公告送达程序存在风险应引起重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离婚案件中公告送达程序存在风险应引起重视

    内容:据调研,2010-2012年罗湖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分别为685件、786件、791件,其中适用公告送达程序的案件为67件、82件、91件,占全部离婚案件数的比重为9.78%、10.43%、11.50%,呈逐年递增趋势。离婚案件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容易被当事人利用进行诉讼欺诈,加大了裁判风险,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根据新《民诉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院应当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诉讼文书。在公告送达的情况下,被告常常无法参与诉讼,但根据新《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二是完善公告送达程序。那么离婚案件中公告送达程序存在风险应引起重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112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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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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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催收公告对普通债权人的影响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催收公告对普通债权人的影响有哪些

    内容:而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并不对债务人的权利产生实质性影响,对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方式也不应规定得比诉讼程序中的送达更严格。那么催收公告对普通债权人的影响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41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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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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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有何风险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普通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有何风险

    内容:有限责任制度将投资者的风险部分转嫁给债权人,而普通债权人成为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承担者,还有重整制度本身的构造限制债权人的权利与自由。可见,普通债权人之所以成为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承担者,与有限责任制度的推行密不可分。普通债权人自身的性质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普通债权人只能根据重整结果接受偿付,企业清偿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其利益的实现。为了配合重整目标的实现,重整程序在诸多制度中限制了普通债权人的权利和自由,体现了社会利益的优先性:第一,重整程序的申请主体不限于债权人。那么普通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有何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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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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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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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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