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

导读:
可见,这一时期的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已经丰富了内容,得到迅速发展。那么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见,这一时期的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已经丰富了内容,得到迅速发展。关于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产生发展的社会经济背景
公司之债,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主要可根据形成公司之债的法律关系的形式的不同分为公司债、合同之债和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三种类型。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在经济上实行自由放任主义,法律上以私法自治为指导思想,建立了个人本位和权利本位的法律制度。法律对于公司的成立和公司的行为基本上采取不干涉的方针,所关注的是保证公司这一形式被允许用来满足经济发展和商业社会的需要,它强调的是营利,确保公司制度能得到充分利用,而忽视了与公司行使权利有关的责任和国家对其必要的限制和约束。在放任主义指导下,各国公司的成立普遍采取准则主义,随之而来的是股份公司迅速在各产业部门兴起,成为企业主要组织形式,有限公司作为新的公司形式也不断兴起和发展。公司立法也蔚然成风,创制了公司的人格,确立了公司的法人地位,规定了公司资本的三个重要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使公司的集资作用得以充分的发挥,并在法律的规制下实行资本所有权与资本经营权分离原则,使两权分离成为现实。公司法还明确了公司与股东相互的权利义务边界,廓清了彼此独立又相互依存的利益关系,为双方的行为提供了必须遵循的准则,违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