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婚内强奸

导读:
其次两种行为虽然都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的但是由于婚内强奸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内性行为的隐蔽性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调查取证的难度而强奸罪收集证据往往相对要容易。婚内强迫性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性权益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从立法对这种现象定性既可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又可以避免认定婚内成立强奸罪而带来的实践上的分歧和争议从而维护刑事立法的统一性。那么什么是婚内强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其次两种行为虽然都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的但是由于婚内强奸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内性行为的隐蔽性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调查取证的难度而强奸罪收集证据往往相对要容易。婚内强迫性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性权益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从立法对这种现象定性既可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又可以避免认定婚内成立强奸罪而带来的实践上的分歧和争议从而维护刑事立法的统一性。关于什么是婚内强奸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什么是婚内强奸
1、所谓婚内强奸行为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性自由意愿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
2、婚内强奸行为与刑法中的强奸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两行为的主体虽均为达到一定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受害人均为女性但是二者有很大的区别第一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性在22周岁以上女性在20周岁以上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所以这就要求婚内强奸中男性应该是22周岁才构成行为主体而受害者也必须是年满20周岁而强奸罪中的行为主体只需年满14周岁即可。第二婚内强奸的行为主体与受害人之间必须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强奸罪并没有这项要求这是二者的本质区别。
其次两种行为虽然都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的但是由于婚内强奸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内性行为的隐蔽性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调查取证的难度而强奸罪收集证据往往相对要容易。
3、各国具体的立法司法实践中也采取了不同的态度一些国家如英国、加拿大、德国、奥地利、瑞士、瑞典等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丈夫最自己妻子的强制性行为不属于强奸罪然而外界形势如女权运动的迅猛发展使得一些国家不得不考虑到修改法律使得即便是在婚姻状态之下如果丈夫违背妻子性自由的意愿采用暴力等方式强行发生性交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4、而我国对此行为没有在法律条文中做出明确规定只是通过司法实践去解决问题虽没规定此行为构成强奸罪也没规定此行为不是犯罪。
二、婚内强行性行为的定性分析
在非法同居期间内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这是毋庸质疑的。如果属于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违反女方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是不是对男方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呢?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一方面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很和睦没有法定离婚理由的男方违背了女方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种情况下就不应以强奸罪对男方定罪处罚。因为夫妻性关系是建立在夫妻感情基础上的虽说女方不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从女方主观意思上并没有强烈的反抗意识而是在这种心理支配下只是有些半推半就的表示并没有违背女方意志。男方为了克服女方这种半推半就的意思表示而使用了暴力方法这只能说是违反性道德的一种体现不构成强奸罪。
另一方面夫妻双方基于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分居达两年之久而并没有拿到离婚证书的在这期间男方违背女方意志与其强行发生性行为的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因为双方感情不和离婚分居达两年之久的妻子就丧失了对丈夫尽忠诚的义务。另外对于以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论处的犯罪人在立案和量刑时也应充分考虑到其身份的特殊性立案时期原则上以自诉为主如果因受到胁迫而不敢自诉的情况检察机关才能提起公诉。而对于量刑也应充分考虑到其作为丈夫的身份其次也充分考虑其作为被害人的妻子的意见。
在夫妻关系中性作为一种主体的权利越来越在现代婚姻家庭关系中凸现出来。然而性义务并不昭示着妻子性权利尤其性自由的丧失。婚内强迫性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性权益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从立法对这种现象定性既可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又可以避免认定婚内成立强奸罪而带来的实践上的分歧和争议从而维护刑事立法的统一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