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危机解除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导读: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那么民法典中危机解除口头遗嘱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关于民法典中危机解除口头遗嘱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危机解除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危机情况下除口头遗嘱有效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