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导读:
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那么婚前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关于婚前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