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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如何裁判

张旭律师2022.02.11175人阅读
导读:

探望权如何裁判探望权的行使应以保护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前提,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行为不能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一般情况下,若双方对探望权行使方式和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值得提醒的是,现在很多法官都不愿意将探望权在判决书中明确,以避免日后执行可能面临的困境。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属于无效约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那么探望权如何裁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探望权如何裁判探望权的行使应以保护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前提,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行为不能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一般情况下,若双方对探望权行使方式和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值得提醒的是,现在很多法官都不愿意将探望权在判决书中明确,以避免日后执行可能面临的困境。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属于无效约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关于探望权如何裁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探望权如何裁判

探望权的行使应以保护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前提,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行为不能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同时,还应尽量减少对离异双方各自重新组建家庭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若双方对探望权行使方式和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原则上探望会安排在周末,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周日下午再负责送回。

值得提醒的是,现在很多法官都不愿意将探望权在判决书中明确,以避免日后执行可能面临的困境。

从维护子女及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发,为避免今后实际履行当中发生矛盾,离婚双方当事人最好是坚持让法官在判决书中对探望的时间及方式予以明确。

种原因禁止探望孩子,妈妈也是可以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亲情是人的天性,呵护亲情,保护基于亲情的权利,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力。父母能否顺利地探望子女,既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随着社会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探望权的界定不再单独以子女为本位,而是充分地兼顾了父母的利益。但是不能顾了一方的利益,而剥夺另一方的利益。所以说,能否处理好探望权这个问题,是伦理价值的体现,也是人类文明的体现。

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属于无效约定。夫妻双方应该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角度重新协商探望的方式。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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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望权在抚养费纠纷能反诉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探望权在抚养费纠纷能反诉吗

    内容:探望权在抚养费纠纷能反诉吗一、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没有被告称谓的当事人不能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仅要对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作出裁判,而且要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关系作出裁判,使之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那么探望权在抚养费纠纷能反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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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是怎样判断孩子的抚养权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法院是怎样判断孩子的抚养权

    内容: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ldquo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法理不外乎情理父母反目成仇其实最受伤的是子女。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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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视权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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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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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离婚了祖父母有没有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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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可以探望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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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后可以探望孩子吗

    内容:离婚后可以探望孩子吗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那么离婚后可以探望孩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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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非抚养方频繁探望子女怎么办

    内容:所以说,如果遇到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频繁探望子女干扰了子女的正常生活,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可以向法院寻求救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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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怎么探望孩子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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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离婚后怎么探望孩子

    内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父母是探望权的利害关系人,直接抚养方是子女的监护人,由父母协议,可以有效平衡父母和子女三方面的权益,妥当地安排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父母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也容易得到执行。和法院判决比较起来,父母协议确定探望时间、地点的成本最小,给探望的利害关系人造成的影响也最低,因此相对于法院判决具有优先性。这样的约定可能会在离异的双方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导致未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权难以实现。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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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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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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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探望权应如何行使,才能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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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离婚后探望权应如何行使,才能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内容:双方离婚后至2020年9月前,甲男均按承诺书中约定的时间行使探望权。2020年9月后,双方就女儿的探望权行使未能达成一致,原承诺书中约定的探望方式未能实现,故纠纷成讼。一审法院裁判一审法院认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的时间和方式应根据父母双方的生活情况以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避免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再次伤害,切实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那么离婚后探望权应如何行使,才能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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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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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父母对小孩享有的探望权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父母对小孩享有的探望权是什么

    内容:离婚父母对小孩享有的探望权是什么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按照协议优先原则,应先由离婚父母对探望子女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协商确定。《婚姻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中止探望权行使必须由有权提出中止请求权的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现实生活中,人民法院关于探望权的裁判生效以后,在执行过程中往往由于受到当事人及相关人等的无故拒绝或者故意阻挠。那么离婚父母对小孩享有的探望权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101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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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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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望权案件执行的难点问题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探望权案件执行的难点问题有哪些

    内容:其承担的义务与一般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有着明显的区别。被执行人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认定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文书自无异议。因此,当事人行使探望权的长期性,决定了该类案件执行的持续性与反复性的特点。那么探望权案件执行的难点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182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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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使探望权遇到困难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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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行使探望权遇到困难怎么办

    内容:但调解要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协议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以确保子女的利益得到保障。人民法院判决是指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基于其审判权,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作出结论性裁判。对于根据当事人的协议制作的调解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当事人均必须履行。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行使探望权遇到困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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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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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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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

    内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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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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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下列人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1、未成年子女。2、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3、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 中介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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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中介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内容:中介合同纠纷裁判规则:在建设工程领域,许多项目是通过第三方介绍等使得建筑企业(承包人)与建设方(发包人)相识,最后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方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介绍费”。建设公司与介绍人之间会因介绍费形成纠纷,此类纠纷属于中介合同纠纷。

    邢颖律师
    2023.06.015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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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望权如何裁判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探望权如何裁判

    内容:探望权如何裁判探望权的行使应以保护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前提,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行为不能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一般情况下,若双方对探望权行使方式和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值得提醒的是,现在很多法官都不愿意将探望权在判决书中明确,以避免日后执行可能面临的困境。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属于无效约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那么探望权如何裁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17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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