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签合同卖房是否有效

导读: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产权证上只登记有一人名字夫妻任何一方处分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才可以。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如果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且房屋已经进行了交付或过户登记合同不仅是有效的没有交付或者过户的还应当继续履行。
一、夫妻一方签合同卖房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
1、无效。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产权证上只登记有一人名字夫妻任何一方处分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才可以。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2、有效。
如果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且房屋已经进行了交付或过户登记合同不仅是有效的没有交付或者过户的还应当继续履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4、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
5、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6、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