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归属纠纷之婚后买房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1、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1)房屋落在自己名下
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个人财产的转化算是个人财产。
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2)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
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
(1)房屋落在双方名下的这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2)只是落在一方名下的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婚后共同出资买房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用自己的财产买房写自己名字的则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