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认定实际控制人
导读:
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通常是运用以下方式或手段,1、主体上的实际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本身不是公司的股东非股东可以成为实际控制人。但是实际控制人在某些情况下则不易辨别和被发现。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九百九十八条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通常是运用以下方式或手段,
1、主体上的实际控制
公司实际控制人本身不是公司的股东非股东可以成为实际控制人。即实际控制人可不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权并不建立在对公司所有权的基础之上它鲜明的体现了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在实践中社会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查阅公司的年报而轻松获知控股股东的情况。但是实际控制人在某些情况下则不易辨别和被发现。
2、方式上的控制
方式上的控制具体又包括以下几种,
(1)投资安排。公司法第216条所指“投资”与其他条文中的“出资”有本质的区别。出资是指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为取得公司的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行为。而“投资”则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债权投资指通过购买公司债券成为公司的债权人在实际控制人层面的“投资”不仅仅限于“出资”的内容。
(2)协议安排。协议控制方式是指基于合同的安排而控制一个公司这种合同称为控制合同通常包括表决权委托代理合同以及一致行动协议等。
(3)其他安排。实践中其他安排形式主要包括,人事安排通过掌握公司董事及高管层的任免权控制公司内部决策,影响力控制针对垄断性较高的行业控制公司的供销商,交叉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九百九十八条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