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审批程序
导读:
审批程序,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书面申请。对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农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准确掌握全市农村贫困户需改造的危房数量。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
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户籍证明、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3)收入证明。以上四类人群需提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评议
村委会受到农户申请后应组织村民代表3—5人入户走访和现场勘察对住房状况再做核实。对申请一致并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填写农户申请表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存有异议、且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查
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乡镇政府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核查与鉴定结果应在乡镇办政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办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提出改造排序意见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市级核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乡镇办组成复核小组对所报数据全部复查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对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农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准确掌握全市农村贫困户需改造的危房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