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同意要约合同是否成立
导读: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一、民法典中同意要约合同是否成立
1、同意要约合同并不会立即成立,需要承诺生效时合同才能成立,需要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5)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要约被拒绝;要约被依法撤销;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