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税率是多少
导读:
在外打工的人肯定对租房有一定的了解,对于租房,也是有一定的经验,但是很多人可能没有接触到租房税。经常有房东会要求承租人缴纳房产税,很多人会有很多疑惑,到底租房的房产税到底该由谁交?在房租租赁时,签订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精英律师总结了租房税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房屋租赁区别不同的出租人,计算税率不同,具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1%-已经预交的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四、个人出租不动产
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关于出租房免征房产税的有关问题
现行房产税政策规定,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征税。在实际的房产租赁中,一些出租人往往采取给予一定期限免收租金的优惠来招揽承租人。而房产免收租金期间如何征收房产税,各地做法也不尽一致。一些地方按实际租金收入征税,免收租金期间纳税人对其房产按零租金申报,据此计算的应纳税款为零,造成了税收流失。还有一些地方采取了核定租金收入的办法,但按照征管法规定,核定收入的前提是申报收入偏低,而免租期间出租人又确无租金收入,核定征税的前提也不成立。尽管免收租金期间没有租金收入,但该房产用于出租,属营业用房,应缴纳房产税。为堵塞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征收漏洞,规范执行,通知明确,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
在房屋租赁知识中,签订房屋租赁注意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房屋租赁知识,需要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房屋租赁知识中,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根据房屋租赁知识,需要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
在房屋租赁知识中,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三、根据房屋租赁知识,需要明确房屋的使用用途
如果承租人在承租房屋以后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改为商用,导致出租人财产利益受到损失,而在合同中对此又没有约定,出租人往往难以追回损失。
四、根据房屋租赁知识,需要注意租赁期间的水电气以及物业、供暖等费用的承担方式
水电气以及物业、供暖等费用往往是笔不小的数目,如果双方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容易引起纠纷。
五、根据房屋租赁知识,需要注意租赁房屋现有状况的说明
如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房屋内已有家具的状况和价值等,最好对房屋内有关设备的价格作出明确约定,以免日后发生损坏时无法确定赔偿数额。
六、根据房屋租赁知识,需要注意租赁房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质量问题,应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房屋在正常使用下不会发生大问题,但如果发生质量问题,都是比较大的问题,因此,在房屋租赁知识中,为避免万一,双方对此也应予以明确约定。
七、根据房屋租赁知识,需要注意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在房屋租赁知识中,租金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八、根据房屋租赁知识,需要注意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房屋进行增加改动。如加装空调、吊灯等,以及在租赁期满后如何处理该些新增设备。
九、根据房屋租赁知识,需要注意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
根据房屋租赁知识中的法律规定,转租需征得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根据房屋租赁知识,需要注意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