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导读:
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1、劳动诉讼时效的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哪些证据可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