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房屋租赁损失的对策有哪些
导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加之全国各地企业复工在即,不少商户借此情况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减免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一、减少房屋租赁损失的对策有哪些
1、减少房屋租赁损失的对策有:对于租赁房屋内的一些贵重物品或者是贵重设施可以在合同约定正确的使用方式,和租客没有采取正确的的使用方式而是物品受损时应当赔偿损失等对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疫情间房屋租赁可以减免吗
1、严格来说看房东意愿,个人租房减免各地政策不一,减免也不一样。新冠肺炎爆发后,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虽对疫情的防控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对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的打击,尤其对于商场、酒店、餐饮等租金较高的服务行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将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加之全国各地企业复工在即,不少商户借此情况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减免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可抗力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归责于当事人,因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直接免责,并通过变更或解除合同解决不可抗力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