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具体执行数额是什么
导读:
一、非法采矿具体执行数额是什么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2、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非法采矿的具体执行数额为十万元。
一、非法采矿具体执行数额是什么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
2、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情节严重”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规定。
三、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1)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2)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3)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4)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5)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非法采矿的具体执行数额为十万元。在不能开采矿物的区域进行矿物开采,造成矿物资产资源被破坏价值为五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采矿的情节严重的情况。在不能开采矿物的地区采矿并且造成矿物资产资源被破坏价值十万元以上,认定非法采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