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导读:
二、以外的财产(一)视为彩礼的婚前赠与财产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不视为彩礼的婚前赠与财产对于不能视为彩礼的赠与财产由于男女双方对婚前赠与是否附条件或义务没有约定或不明只能做两种解释,1、没有约定条件或义务,如果没有约定条件则离婚时按法规定的处理,已经履行了的不必返还没有履行的可不再履行。
一、婚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赠与的房产一般按照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以外的财产认定为彩礼的则有返还的可能不认定为彩礼的只能视为对对方的赠与。
婚前赠与婚前夫妻之间的赠与和一般的赠与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婚前的夫妻赠与中可能包含着结婚的赠与条件如以结婚为条件。在现实生活中婚前男女之间的赠与可能包含着希望结婚的目的。但是有时赠与方又未予以明示因此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二、以外的财产
(一)视为彩礼的婚前赠与财产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不视为彩礼的婚前赠与财产对于不能视为彩礼的赠与财产由于男女双方对婚前赠与是否附条件或义务没有约定或不明只能做两种解释,
1、没有约定条件或义务,如果没有约定条件则离婚时按法规定的处理,已经履行了的不必返还没有履行的可不再履行。
2、该所付条件为必须结婚。如果赠与所付条件或义务为结婚则离婚时该条件已经成就义务已经履行即已经结过婚故赠与已经履行了的不必返还没有履行的可不再履行。
三、婚前分割由于房产的特殊性在我国对房产的归属一般按照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婚前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过户的则房子的产权没有属于原产权人。离婚时属于原产权人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如果已经过户的则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此房产赠与的公证与否都不能改变房子的产权正确的做法就是将房产进行过户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保证房子的产权保证的有效性。
四、婚前父母赠与的财产如果没有在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按夫妻共同。综上婚前赠与的为一方的财产。
认为若以结婚为目的的婚前赠礼是可以的但婚后又出现离婚的状况而进行财产纠纷那么何不如就不要在未结婚时就送大礼为了不被婚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而烦恼多来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自身和以后的配偶都有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婚前父母赠与财产的分割:婚后父母赠与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得分割。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分割该受赠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赠予财产一般不分割,因为婚前赠与的财产在将所有权转移之后,归受赠一方所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