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没有欠条怎么要工资(欠工人工资如何打条)

导读:
二、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的客观存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没有欠条怎么要回工钱没有 欠条 可以通过其他能够证明 劳动关系 存在的事实 证据 讨薪,比如 工作证明 ,旧的 工资 发放记录, 证人 证言,考勤表等。
给包工头做小工4天不给钱,没有欠条,怎么要
如果是拖欠工资的话,可以直接到劳动局进行举报或者寻求帮助。当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欠条,这钱怎么要
不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被拖欠工资后,农民工讨回工资不用欠欠条。只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就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追讨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未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在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时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限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期间中止。自中止时效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限继续计算。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要工资没有欠条没有合同怎么办
一、没合同没欠条怎么讨薪
1、没合同没欠条讨薪的方法:首先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收集工作了的证据,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的客观存在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没有欠条怎么要回工钱
没有 欠条 可以通过其他能够证明 劳动关系 存在的事实 证据 讨薪,比如 工作证明 ,旧的 工资 发放记录, 证人 证言,考勤表等。
欠薪事实存在的,可以选择三种途径: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 劳动争议 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 诉讼 途径,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只有欠工资的事实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支付工资。
《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 :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 后,未依照本 法规 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农民工没打欠条能要上工资吗
农民工没打欠条能要工资,通常需要劳动者提供详细的证据和依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
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a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