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房产给未成年孩子,过户费由谁承担?
导读:
过户费由谁承担?
离婚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涉及到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房产成为了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重中之重。如果夫妻双方有未成年子女,那么谁来拥有夫妻共同的房产就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把房产留给未成年孩子。但是,如果将房产过户到未成年孩子名下,则需要承担过户费用。那么,过户费用由谁承担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而且这个分割应该是公平合理的。因此,过户费用的承担应该是协商的结果。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名下的财产是需要监护人代为管理的。因此,如果将房产过户到未成年孩子名下,那么监护人需要承担过户费用。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将房产过户到未成年孩子名下,那么监护人也应该承担过户费用。
那么,如果监护人拒绝承担过户费用怎么办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分割诉讼,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协议,以及未成年孩子的利益为重,进行调解和判决。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将房产过户到未成年孩子名下时,需要注意法律风险。因为在一些情况下,过户操作被认为是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侵害,或者是对债权人的损失,因此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手续办理。否则,过户操作可能会被视为无效,从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总之,在离婚时约定将房产留给未成年孩子,过户费用的承担问题是需要注意的。协商各方应该合理分担过户费用,并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