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
导读:
在分包工程完成,经过双方初次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建筑施工合同的资金付款方式有几种一、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在完成分包工程总量的50%后7天内,经双方确认后,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建筑施工合同的资金付款方式有2种,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
建筑施工合同的资金付款方式有几种?
建筑施工合同的资金付款方式有几种?建筑施工合同的资金付款方式有2种,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现实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应用,还可以用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根据付款方式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这类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在完成分包工程总量的50%后7天内,经双方确认后,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在分包工程完成,经过双方初次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余下10%款项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保质期满后1个月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总承包方则向分包方支付此10%款项。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筑施工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分期,工程进度,两种。这两种里面还可以按照工程进度,完成进度和完成总工程价款的百分比进行付款等多种方式进行付款,但是无论哪种付款方式,一定要是合同双方都认可同意,并且不损害双方利益的。
建筑施工合同的资金付款方式有几种
一、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二、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
三、支付给特定的第三方:
1、支付给约定的第三方;
2、支付给法定的第三方;
3、支付给基于其他因素确定的第三方;
四、以房屋抵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筑工程款的付款方式有几种
一、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二、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
三、支付给特定的第三方;
1、支付给约定的第三方;
2、支付给法定的第三方;
3、支付给基于其他因素确定的第三方;
四、以房屋抵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