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导读:
猥亵罪的立案标准
猥亵罪的立案标准
猥亵罪的立案标准是: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强制猥亵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所谓精神纯正权,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正当教唆的人格权。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手段有哪些
1、暴力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妇女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妇女不能反抗
2、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妇女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
3、其他手段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妇女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欺骗或者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利用酒灌醉、药物麻醉、药物刺激等方法对妇女进行猥亵;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对妇女进行猥亵等等。
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1、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猥亵罪如何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罪是行为犯,因此猥亵罪立案标准就是当他人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进行侦查了,并不需要造成严重的后果才行,但是我们要注意,我国法律认为该罪是针对妇女,因此如果猥亵的对象是成年的男子,是不能构成猥亵罪的,可能会以别的罪名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