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不需要!
被拖欠工资的处理方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据以上两条,如果被拖欠工资,劳动者权益如下:
1、可以主动辞职(辞职书写明理由是因为拖欠工资)
2、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算法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需要!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
但是,实践中未及时足额劳动报酬的情形原因各有不同,有主观故意,也有计算出现争议等。
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难以获得裁审机构的支持。
因此,凡出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最好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补足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如用人单位未能给出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