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1天到2天算违法吗

导读: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就前述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理解:
(一)工资应按照约定支付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对工资支付的具体时间进行约定,此类约定通常体现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超过约定的时间未支付工资或足额支付工资的,属于拖欠。
(二)工资应按月支付
工资应按月支付,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发生的次月结束前支付工资,否则构成拖欠。
(三)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
工资最长的支付周期是月,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若采用周薪、日薪、时薪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四)无故拖欠属于违法行为
并不是所有拖欠工资的行为都违法。《劳动法》第五十条禁止的是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是指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或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生活中我们所说的拖欠工资实际上指的是无故拖欠工资。
根据我国《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沫规定给子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
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如是离职结算,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
投诉之日起S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般情况下六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调查。当前根据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的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劳动部门将在15日内完成调查。
所以由此可知,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责令支付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