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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不过户的法律风险

周春花律师2023.06.0141人阅读
导读:

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以登记完成为生效要件。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对不动产归属的约定并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一方仅可基于债权请求权向对方主张履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契约义务。在不动产产权人未依法变更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不动产归属的约定不具有对抗外部第三人债权的法律效力。

    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不过户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以登记完成为生效要件。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对不动产归属的约定并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一方仅可基于债权请求权向对方主张履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契约义务。在不动产产权人未依法变更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不动产归属的约定不具有对抗外部第三人债权的法律效力。

    案例

    男女双方2010年8月18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归女方,剩余的房贷由男方偿还完毕后,男方需要协助女方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变更至女方名下。

    后因男方的朋友借钱,男方为朋友作了担保,因男方的朋友一直欠钱不还,后来两人被一并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判决男方要共同承担还钱的责任,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法院裁定将男方名下的房屋予以评估、拍卖。于是女方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措施。

    裁判分析:

    男女双方于2010年8月18日登记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且该协议在民政局进行了备案,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案涉房屋归女方所有,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行性和效力性的规定,于是该协议依法于2010年8月18日成立并生效。

    债权人所享有的请求权是基于2012年男方的担保行为而产生的,所以从时间上来看,女方对房屋的请求权成立在前,优于债权人的请求权。并且女方享有的是针对案涉房屋要求变更登记为所有权人的请求权,即物权期待权,而债权人享有的是针对男方的一般金钱债权,女方对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请求权与债权人的金钱债权请求权比较,在性质和内容上更具优先性。

    此外,男女双方离婚后,与女儿一直居住在案涉房屋,该房屋具有生活保障的功能,与金钱债权相比,生存利益应当优先。

    因此,女方对案涉房屋的合法权益能够排除执行。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上述房屋产权均归原告所有,这是第三人对自己在系争房屋产权中所拥有份额的处分,该处分行为未经产权变更登记并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也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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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离婚时房产归一方怎么过户?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离婚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离婚时房产归一方怎么过户?

    内容: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双方需要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后可到民政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必须及时办理,三、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析产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二、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2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怎么过户。

    张芸律师
    2023.01.095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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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不过户的法律风险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不过户的法律风险

    内容: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以登记完成为生效要件。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对不动产归属的约定并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一方仅可基于债权请求权向对方主张履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契约义务。在不动产产权人未依法变更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不动产归属的约定不具有对抗外部第三人债权的法律效力。

    张嘉娱律师
    2023.06.014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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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夫妻一人的财产还是归夫妻一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协议中房屋未进行登记的分割协议法律是否承认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协议中房屋未进行登记的分割协议法律是否承认呢

    内容:离婚案件中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2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如果双方对产权没有争议亦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3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4离婚后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几种情况凡是最终确定为一方财产婚后偿还银行贷款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能分割但是婚后偿还的贷款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分割。那么离婚协议中房屋未进行登记的分割协议法律是否承认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166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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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规定中的房屋所有权一方反悔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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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协议规定中的房屋所有权一方反悔怎么办?

    内容: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均分了存款,丈夫自愿放弃住房的产权、使用权。但是,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男方坚持不离开居住地,并扬言当初签署离婚协议时未弄清楚,是受了女方的蒙骗。请问,这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1)离婚协议有效,但是如果是显失公正,或者是欺诈,男方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法院撤销。2)如果对方没有起诉,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离开,男方不履行,你可以告他侵权。那么离婚协议规定中的房屋所有权一方反悔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929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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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正在按揭中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夫妻离婚,正在按揭中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内容: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双方有争议解决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处房屋所有权归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比如一方需要抚养子女的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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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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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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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离婚时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内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那么离婚时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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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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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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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如何用法律手段离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如何用法律手段离婚

    内容:因被告张某有不忠于婚姻的行为对原告杨某实施家庭暴力所以原告主张被告作为过错方不得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赔偿原告5万元。双方就财产问题僵持不下法官多次进行调解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和杨某离婚夫妻财产中一套房屋归杨某所有存款5万元归张某所有。而且张某在婚内经常殴打杨某给杨某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并且经过法院前期调解女方坚持离婚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那么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如何用法律手段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3182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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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您婚内个人财产,否则这种欠条没有效力。
  • 房屋买卖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_在买卖交易中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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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房屋买卖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_在买卖交易中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内容: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在买卖交易中,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一、在买卖交易中,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在买卖合同中对于债务不履行或不协助履行标的物的风险通常由有过失的一方负担。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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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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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离婚后一方无住所 可否暂住原配偶房屋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离婚后一方无住所 可否暂住原配偶房屋

    内容:离婚后一方无住所可否暂住原配偶房屋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后一方无住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162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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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有哪些类型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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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假离婚”有哪些类型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内容:假离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财产风险。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两套房产归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女方所有即使后来复婚这两套房都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也就是说虚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其不利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也因为上述的原因审核真假离婚是有相当难度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因此也无需从法律或制度层面上去处罚假离婚者。那么“假离婚”有哪些类型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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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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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 房屋只归一方所有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夫妻离婚 房屋只归一方所有

    内容:案情回放: 2005年3月14日,索先生与张女士协议离婚,针对双方共同所有的登记在张女士名下的一套两居室房屋,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南侧一间归索先生所有,北侧一间归张女士所有。2007年1月,张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房屋的约定无效,请求依法分割。此案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定,索先生与张先生在双方离婚协议中有关房屋的约定无效,两居室房屋整套归张女士所有,张女士给付索先生房屋折价款。对于夫妻两人离婚时,一套房屋不能由两人分别所有不同的房间,但这并不妨碍离婚时或离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将某个房间甚至整套房屋提供给另一方居住使用。那么夫妻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911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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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假离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内容:假离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财产风险。比如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两套房产归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女方所有,即使后来复婚,这两套房都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也就是说,虚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其不利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婚姻不是儿戏,“假离婚”对婚姻、家庭乃至社会都会带来严重的危害,不要为了眼前短暂的利益而“假离婚”,到最后弄假成真得不偿失。那么假离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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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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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离婚彩礼原则上归女方所有。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剩下两种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协议离婚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协议离婚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内容:一协议离婚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离婚中的义务比如不及时支付抚养费或不履行房屋过户手续另一方当事人还得另行起诉打官司让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有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权利后再申请法院执行。这就意味着协议离婚手续完全白费了。上面已经提到协议离婚存在一定的风险而风险注意来自于离婚协议书那么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备法律强制力。那么协议离婚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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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还能反悔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还能反悔吗

    内容: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还能反悔吗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后悔的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还能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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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的七大法律误区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离婚协议书”的七大法律误区

    内容:“离婚协议书”的七大法律误区误区一:“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上述条款对有钱隐匿不报者有利,因为一方要举证证明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隐匿银行存款相对困难。在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前,可以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公证《离婚协议书》,如此上述赠与才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那么“离婚协议书”的七大法律误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233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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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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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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