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海市2009年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导读:
关于印发《临海市2009年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各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临海市建筑业现状,特制定《临海市2009年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附件:临海市2009年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二○○九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 质量 管理 通知
抄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临海市府办。
临海市建设规划局办公室 2009年2月3日印发
临海市2009年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一、工作目标
确保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安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杜绝较大质量事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的发生;全面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减少工程使用功能缺陷,切实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二、管理要点
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明确质量责任,提高政府监管力度。
1、规范建筑市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大对工程建设各方行为主体的管理和建筑市场的准入、清出管理力度。
2、加强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化以巡查监督为主的监督检查模式,将周巡查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延伸;以差异化管理,将监督重点转向技术风险大、质量行为差、中标价格低、质保体系不健全的工程。
3、全面实施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制度、建造师和项目总监计分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各质量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
4、实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指纹考核。
5、妥善处理工程质量投诉。一是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投诉制度,规范质量投诉程序;二是强化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的意识,承担组织各责任方解决问题的责任;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业主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纠纷。四是结合外地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行质量保险制度。
全面落实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推进长效质量管理机制,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1、工程常规性检查、巡查制度。坚持周巡查、月检查、季度实行大检查制度,根据不同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同时期的生产特点,突出重点,采取差异化管理方式。
2、实行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制度,严格责任人员记分管理。
3、工程隐患事后复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隐患坚持事后复查,对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建筑工地的建造师和施工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实行工程质量与市场行为联动管理。
4、深基坑工程及高大模板专项设计、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的支护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方案论证。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工程和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体系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进行施工方案论证。
5、在我市全面实行商品住宅竣工分户验收制度。依据台建规[2007]167号文件精神及《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操作指南》要求,建设单位应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负总责,其它参建各方主体也应各司其责。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未经分户验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质量监督机构不得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6、进一步整顿中介市场,规范中介行为。
将整顿监理、设计、勘察、检测、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机构市场、规范各方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重点解决中介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作业人员人证不符、无证上岗、未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来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切实规范中介市场和中介机构的行为。
7、实行桩基检测动态管理。根据台建规[2007]320号文件要求,我市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的桩基础静载荷检测时,检测单位要将现场检测数据同步传输到建筑业管理网,以进一步规范桩基检测市场。
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手段,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
1、全面推行民用建筑节能。着重抓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和工程验收备案等主要环节,确保节能标准和措施的落实。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文件必须有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在施工图审查报告中必须有节能审查专篇,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不得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用于建设工程的建筑节能材料,必须事前按台建规[2008]229号文件要求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监理单位要制定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监理实施细则,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工程监理完成后,监理企业应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
2、推进新型建筑工程材料应用的整体水平,同时根据建设部659号公告对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要求,把质量低劣、破坏和污染环境以及在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等落后技术与产品作淘汰或限制使用。特别是对外墙保温系统要实行重点监控管理,编制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需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按审批后的施工技术方案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保温工程施工。
3、规范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和试样的标准化管理。为有效控制工程结构质量,提高取样、检测的科学性和公证性,各相关责任人员必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试样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于工程采用商品砼或施工现场无标准养护条件的标准试块,必须统一送检测单位标准养护室养护。
4、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的管理,工地现场施工配合比须由当地检测机构提供。每周以巡查形式进行重点检查,严禁使用铲车无计量上料或无配合比使用外加剂等现象。
5、全面开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建筑智能和节能检测。
6、全面掌握施工质量现状,及时总结,制定措施,加强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认真实施《台州市住宅工程外墙渗水、门窗进水及楼面漏水防治细则》,对建筑工程外窗实行现场淋水检查,以减少住宅工程渗漏水的通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将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施工过程在加强对防水材料进行送样检测的同时,还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实体渗漏水检测。
7、不断实施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和施工工法的研发,全面提升我市建筑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充分发挥建筑业协会作用,加强队伍素质建设。重点抓好建造师、九大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村工匠等培训,组织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较强的继续教育,通过知识的更新、拓宽和加深,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熟练工人和中高级技工的教育和培训,促进“建筑农民工”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
以协会为纽带,通过技术交流和“灵江杯”优质工程评比,继续通过招投标、市场准入、不良记录等管理机制,鼓励企业创优,特别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把质量指标作为评价企业信誉的主要指标。继续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以点带面促进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