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案件该怎样处理,军人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
导读:
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因此,在处理军人离婚案件时,需要及时保存证据,二、军人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协商解决:在军人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因此,在处理军人离婚案件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财产范围:在财产分割前,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因此,在处理军人离婚案件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提前收集证据:在案件处理前,律师需要提前收集证据。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军人离婚案件逐渐增多。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军人离婚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那么,军人离婚案件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军人离婚案件的特殊性
身份和职责的特殊性:军人是国家的重要力量,承担着保卫国家安全的重任。军人的身份和职责决定了他们无法像普通公民一样自由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在处理军人离婚案件时,需要考虑军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
涉及问题的复杂性:军人离婚案件往往涉及政治、军事、家庭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如夫妻感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这些问题往往比普通离婚案件更加复杂,需要更加谨慎地处理。
证据收集的难度:由于军人的工作性质,很多证据无法及时收集和保存,如通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这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需要律师具备更高的调查取证能力。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
协商解决:在军人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是一种和平、理性的方式,可以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可以减少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并签订离婚协议书。
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纠纷,可以申请调解解决。调解是一种由第三方参与的方式,可以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尝试找到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调解协议书,并依据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纠纷,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书,可以选择诉讼解决。诉讼是一种由法院裁决的方式,可以解决各种复杂的离婚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作出裁决。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维护权益,并代表当事人出庭。
三、军人离婚案件的证据收集
在军人离婚案件中,证据收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由于军人的工作性质,很多证据无法及时收集和保存。因此,在处理军人离婚案件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提前收集证据:在案件处理前,律师需要提前收集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夫妻感情状况、子女抚养情况、财产状况等。这些证据可以通过调查、询问等方式收集。
及时保存证据:由于军人的工作性质,很多证据无法及时保存。因此,在处理军人离婚案件时,需要及时保存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这些证据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保存。
合理使用证据:在收集和保存证据的过程中,需要合理使用证据。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达成协议;在调解和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合理使用证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军人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
在军人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军人的财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在处理军人离婚案件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明确财产范围:在财产分割前,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这些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家具、电器等。
评估财产价值:在明确财产范围后,需要对这些财产进行评估。评估可以采用市场价值、重置成本等方式进行。
协商分割方案:在评估财产价值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分割方案。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的比例、方式等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裁决。
法院裁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裁决。在法院裁决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如果法院认为某项财产为个人财产,不会将其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五、军人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
在军人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子女抚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在处理军人离婚案件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确定抚养权:在军人离婚案件中,确定抚养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就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裁决。在法院裁决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如果法院认为某项子女不适合由某一方抚养,会将其纳入夫妻共同子女进行抚养。
协商抚养方案:在确定抚养权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抚养方案。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抚养方式、探视权等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裁决。
法院裁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裁决。在法院裁决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如果法院认为某项抚养方案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和发展,会将其进行调整和完善。
军人离婚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需要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军人离婚案件是一种合理的方式。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需要注重证据收集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同时,需要尊重军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希望本文能对处理军人离婚案件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参考。
军人离婚案件该怎样处理
【管辖法院】
一:双方均为军人的离婚诉讼。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据此,男女双方均为军人的离婚案件,应当由军事法院管辖。 特别提示:1992年7月14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是这样规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自2015年2月4日起失效,被新司法解释取代。 二: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非文职军人”,是指文职干部以外的现役军人,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警)官、士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三:非军人对文职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要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由文职军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四: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要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由非军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财产分割】
一、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二、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三、军人住房补贴
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军人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
一、军人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是夫妻双方以登记或诉讼方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由于离婚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一系列重大法律和社会问题,《婚姻法》对其程序、条件和后果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军人离婚作出特别规定的,主要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二、军人诉讼离婚的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 审”, 是指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