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了债务谁承担,借款人过世债务怎么处理
导读:
其次,债权人抛弃债权后,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通常会被终止,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是非常普遍的,但由于各种原因,债权人可能会选择抛弃债权,这种行为是否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呢,首先,抛弃债权意味着债权人放弃了向债务人追求债务偿还的权利,抛弃债权的方式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权人长期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或者明确表示不再追索债务等,如果债权人成功行使撤销权,则抛弃债权的效力将被撤销,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将继续存续。
欠款人死了债务该由继承人偿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案例分析
解先生与石女士是相识多年的好友,2017年3月因购车缺乏资金的石女士向解先生借款5万元,解先生没有丝毫犹豫当即转账给了石女士。
但天有不测风云,2022年12月,石女士因病去世,这5万元也一直未还。解先生为了要回欠款,将石女士的母亲、丈夫、孩子诉至法院。
解先生诉称:虽然石女士去世了,但依照相关规定,其母亲、丈夫、孩子作为石女士的遗产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当时与石女士当时口头约定,借款利息为一年2500元。石女士已向其支付两年利息共计5000元,并承诺此后利息将连同本金一起清偿。
其母亲及丈夫辩称:石女士母亲:女儿向解先生借款5万元属实,但并不清楚是否约定有利息。我自愿放弃对女儿遗产的继承,不应承担该笔债务。
石女士丈夫:我与妻子在2018年10月登记结婚,借款发生在婚前,我本人并不知情,不应该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同时,我自愿放弃对妻子遗产的继承,妻子遗产均可由儿子小傅继承。但小傅年仅3岁,希望可以为其保留必要份额,作为以后生活和学习的保障。
借款人突然去世,欠的钱谁来还?
法院判决:由傅先生代理儿子小傅处理该遗产,偿还借款本金45000元及利息。
裁判思路
经审理认为,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本案中,根据原告提供的汇款凭证等证据,可以认定原告与石女士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被告三人系石女士的法定继承人,石女士母亲及其丈夫在庭审中均表示放弃继承遗产,故小傅作为继承人,在继承母亲的遗产后,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母亲生前的债务。因小傅系未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即父亲傅先生代理行使。
关于应偿还债务的数额。解先生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石女士对借款利息作出了约定,故扣减已还款金额后,还应偿还借款本金45000元;关于解先生主张的利息,因解先生与石女士未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利息应自起诉之日起,以本金45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关于傅先生辩称应当为小傅在继承其母亲遗产范围内保留必要份额的意见。案件承办法官认为,本案系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小傅有其父亲作为法定抚养义务人,且小傅只需在其所实际继承母亲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故该意见未予采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欠债人去世后,欠的钱怎么才能要回来?
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
二、债务人死亡向谁讨债
1、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即便是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
(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需要指出的是,赌博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赌债也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2、遗产已经被分割但还未清偿债务。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遗产的分割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这三种遗产的处理方式,对债务的清偿有以下两种:
(1)同时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2)只有遗嘱和遗赠。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