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何时退还?
导读:
什么时候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何时退还?
契约精神是非常重要的,契约精神是指履行合约,签订合同后是需要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的,而有些人为了保障当事人履行合同,会要求当事给付一定的履约保证金,那么什么时候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何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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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何时退还?
北京朱雀律师事务所吴亚平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这个履约保证金是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进行退还的;
是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即竣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52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北京朱雀律师事务所吴亚平律师解析:
履约保证金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提供合约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额通常为合约总值的5-15%,当然,经纪商或委托经纪商还会自选制定额外保证金,这种额外保证金数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
履约保证金强调的是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承担,也可由第三方承担,但须招标方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具有替代性。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1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58条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专职律师,法学博士,擅长专办全国大金额、重大复杂民商事及刑事案件,并致力于特殊资产投资及私募基金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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