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可以请律师吗,监视居住可以起诉吗
导读:
通过对监视居住期间是否可以请律师的详细解释,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范围和操作规定,因此,在监视居住期间请律师时,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与监管机关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综上所述,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是有权利请律师的,因此,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也是享有请律师的权利的,这说明在侦查阶段,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是有机会会见律师的,这一条款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请律师权利。
监视居住可以请律师吗
法律主观:
被 监视居住 的 犯罪嫌疑人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 同居 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 律师 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会见律师吗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会见律师。
二、被监视居住人有什么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还应当及时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报告。
总结: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当然可以请律师。这个期间,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实际给出律师的法律建议,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会见律师可以吗
法律分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即被监视居住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此只是限制不得会见除家人、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会见律师或辩护人是不需要批准,故不受此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监视居住可以直接起诉吗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起诉的,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期间被起诉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被他人起诉应当积极应诉:1、收到起诉书后15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书,并按原告人数提交相应复印件;2、提交被告主体资格证书,有委托律师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收集证据,编写证据目录并装订;3、准时出庭,如实说明案情。如法院经初步审查,认为被告罪行较为严重,可能判处较长刑期的,会依法决定予以逮捕。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的,送交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并关押在看守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请律师吗
在当今社会,监视居住的概念越来越被重视,而对于这样一种特殊的居住方式,很多人都抱有一些疑问和猜想。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莫过于,监视居住期间,是否可以请律师?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详细解释监视居住期间请律师的相关规定,为你破除疑惑。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监视居住的含义。监视居住,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对某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宣告有罪的人进行的一种限制自由行动的措施。通过对嫌疑人的日常活动进行监控和监察,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然而,在这种特殊的居住方式下,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权利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无办法聘请的,国家委托辩护人。”这一条款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请律师权利。因此,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也是享有请律师的权利的。无论是在案发初期,还是在审判过程中,他们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
然而,对于监视居住期间请律师的实际操作,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和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确有需要,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律师也可以会见。”这说明在侦查阶段,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是有机会会见律师的。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这种会见必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也需要在特定的场所进行。并且,会见律师的时间和次数通常是受到限制的。
相对于侦查阶段,审判阶段对于监视居住期间请律师的限制更多一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可以阅卷,并可以会见被告人。被告人提出请指定代理辩护人的,由审判机关指定。”这表明,在审判阶段,被告人可以阅卷、会见辩护律师。但是与侦查阶段不同的是,会见辩护律师的次数和时间更为有限。审判阶段的会见律师往往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需要经过审判机关的批准。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是有权利请律师的。不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他们都可以行使请律师的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会见律师的时间和次数通常是受到限制的,需要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因此,在监视居住期间请律师时,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与监管机关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
通过对监视居住期间是否可以请律师的详细解释,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范围和操作规定。这不仅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也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充分理解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