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导读:
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真实性的责任。如您对自己所提的主张不实施举证或证据材料无法证实其主张的,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解决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
(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作为证据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或者图形等所记载下来的证据;物证主要表现为建筑合同中所标志的已经完成的建筑物等;视听资料主要表现电话录音、电子邮件已经录像等资料;证人证言主要是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履行工作人员的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法庭上对争议案件事实及反驳事实的陈述;鉴定结论主要表现刑事为工程质量鉴定结论、工程款的决算结论等;勘验笔录主要表现为应承包方或发包方的申请。若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物证: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已施工完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工地施工的机械设备等。比如在对工程量的争议纠纷中,已完成的形象工程即为物证。
3、视听资料: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中,视听资料的主要表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有关工程方面的往来电话录音、往来电子邮件、对施工现场的录影录像资料等。
4、证人证言: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证人证言主要是知晓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等事实的人员,所作的陈述。比如,工程监理人员对于施工方延误工期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而言,即为发包方、承包方在法庭上对争议案件事实及反驳事实的陈诉。
6、鉴定结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主要表现形式有:工程质量鉴定结论、工程款的决算结论等。
7、勘验笔录: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主要表现为应承包方或发包方的申请;法院的审判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工程量、工程形象进度、停工、窝工、施工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等事实,进行证据保全而成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工程纠纷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
起诉工程纠纷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者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3、工程预、决算报告;
4、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当事人或第三方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5、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
6、工程预算、决算书;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
7、施工图纸、施工记录;
8、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国家机关的有关文件。
一、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建设、施工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
(2)工程预算(投标报价)、结算书;
(3)同级财政审批的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各年度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
(5)各种合同及协议书;
(6)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
(7)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
(8)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及入、出库资料;
(9)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10)工程项目交点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
(11)其他资料,如收尾工程、遗留问题等。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所需证据材料
1、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建设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签证单、工程款结算书等。
4、法院有权主管或管辖的证据。
在向法院起诉时,一般具备以上四方面的证据,法院应受理并予以立案。
一、工程完工拿不到钱怎么办
1、工程完工后,拖欠工程款,属于欠款纠纷,如能协商解决则协商,如不能则诉讼解决
2、诉讼解决的话,首先要看你是否与发包方、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对具体工程款是否有约定,如有则按合同纠纷处理,向法院起诉
3、如没有签订合同,工程款又未经结算,那么你首先需要收集该工程是你做的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审价,工程款以审价为准
4、当然诉讼还是要以拿到钱为主,而非是一纸判决书,所以你需要收集你上家的财产线索,向法院起诉时,一并提出对其财产保全的申请。
二、个人经济纠纷起诉材料的证据需要有哪些
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真实性的责任。如您对自己所提的主张不实施举证或证据材料无法证实其主张的,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原告在起诉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时,须提供下列一般证明、证据:
(一)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如是复制件,须与原件核对并加注明后,将原件退还),开户银行和帐号。起诉状上的原、被告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体已变更、合并、关闭,需加以说明,并提供被告现在的准确所在地。
(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
(三)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
(四)送货、提货、托运、运输、验收、发票等凭证。
(五)货款、工程款、运输费、保管费、租赁费、转让费、劳务费、酬金等结算凭证和有关财务帐目的复印件。
(六)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
(七)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计算办法及有关证明。
(八)起诉前自行协商或通过有关部门处理的有关凭证。
(九)其他与诉讼有关的依据。
三、工程承包合同是不是合法的?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是无效的,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方。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