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合同有效吗
导读:
承包施工往往会出现垫资的情况,主要是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也是长期以来在施工领域存在的一种承包方式。那么,垫资合同有效吗?
工程建设中是否允许垫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工程建设中是允许垫资的。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垫资合同有效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16条规定,对垫资原则作无效处理:
A.建筑工程合同中带资、垫资和垫款承包工程的条款应确认无效,对承包人带资、垫资和垫款承建的工程,发包人应支付该款相应的利息。
B.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我国境内带资承包工程,合同中的带资条款认定有效。
2.《解释》第6条对垫资作有效处理。因此垫资行为、垫资条款依法有效。
相关问答:
治理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的建议
治理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许多工作是施工企业自身难以做到的,所以,培养和规范建筑市场,营造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机制,给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是治本之策。
1.加强管理,发挥政府行政职能作用。建设、计划、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严格项目立项审批,把好资信审验关,实行全过程监督与控制。
2.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合同关系。 凡是合同条款模糊不清的要逐一明确,尤其要明确偿还期限,还款计划条款,以便在清理中有明确的依据。同时要改变无偿垫资为资金的有偿使用,以制约建设单位的垫资数额。其中特别要注意清理集体、民营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建设项目,对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恶意拖欠逃避债务的建设单位要按法律程序诉讼法律或提交仲裁。
3.实行垫资项目责任制。凡是资金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得安排施工进度,项目负责人超计划安排进度的,财务部门不得拨付款项。
4.招标中原则上不得进行垫资。确有必要为建设单位垫付建设资金的,必须实行“以垫为贷”的措施,并且制定相应的责任条款。
5.应尽快制定与《建筑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以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施工企业内部也应建立“防欠”和“清欠”的有效办法及制度。
6.对实物抵账进行清理。在处置实物资产时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不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7.对企业的主要领导、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定期检查考核,有奖有罚,防止前清后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