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有哪些,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导读: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有哪些,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出现工程分包和转包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要想经营,就需要找到工程项目,通过中标拿到承包合同。有些企业拿到承包合同后,也会去选择分包或转包出去。那么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有哪些,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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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有哪些,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广西程和程律师事务所杨晓峰律师解答:
(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
(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广西程和程律师事务所杨晓峰律师解析: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的形式有:
第一种形式: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第二种形式: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第三种形式: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同时,分承包人就分包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所负责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等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这里的责任,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履行责任的过程,其二是承担责任的后果。
杨晓峰律师,广西程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南宁仲裁委仲裁员,清华大学法律在职研究生。1999年执业律师,有警察、安全工程管理、大学法学院授课工作阅历。执业以来,诚信、专心、专业、口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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