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需要预告登记吗,预告登记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导读: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预告登记吗,预告登记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房地产开发商或是其他的企业想要获得银行的贷款,往往会拿出各种抵押,其中在建工程就是抵押的物品之一。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时候会涉及到很多的知识,那么,在建工程抵押需要预告登记吗,预告登记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在建工程抵押是否可以办理预告登记?
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王瑶律师解答: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预告登记。《物权法》已规定了“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如果当事人以在建工程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一时不办理抵押登记的,双方如约定进行预告登记,也符合《物权法》关于“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这一规定,因此。在建工程抵押同样可以办理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办理预告登记后,虽然和在建工程抵押一样也是发“登记证明”,但两者并不相同,在建工程抵押后取得的才是抵押权。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
对共有房屋的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向共有人每人发一本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共有”字样;按份共有的注明各自的份额。
王瑶律师解析: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本质上是为了在为开发商售卖期房、提高资产周转率提供法律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表现在:一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
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
王瑶律师以“信德为天,崇法为器。承担责任,创造价值”为执业理念,在代理的民事案件中获各方好评。并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友情提示:如有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律师咨询,3-5分钟100%解答您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