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别
导读:
合同诈骗包括商业纠纷,合同行为在人们的经济交往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诈骗行为的大量存在不仅侵害了公私财产权,而且严重冲击着社会诚信,扰乱正常经济秩序。那么,商业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大律网专业律师为大家解答。
商业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别
合同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商业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处理民事纠纷的,所以出现商业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以借贷的名义进行合同诈骗处罚
民间借贷中借条的性质一样,公民个人之间进行类似借款协议,不能体现市场交易性质,不是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应当认定为个人之间的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定合同诈骗罪.理由是通过借款合同形式进行的诈骗,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行为,同时伴有抵押,质押等特殊的担保形式,此类合同不等同于普通民间借贷中的"借条",能够体现一定的市场交易特征,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如果是自然人实施的行为,应当定诈骗.理由基本同第一种意见;如果是单位实施的行为.应当定合同诈骗罪,因为单位的参与使得整个借款合同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就具有了市场交易的性质,体现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
评析意见
我们在实践中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不应当以犯罪主体是否单位或个人来判断合同诈骗或者诈骗.第三种意见认为,如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单位的,就能够体现市场交易性质。编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待商榷。《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并未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害人一方必须是单位,这不是合同诈骗罪的必要条件。
其次,不应当以合同内容是否系原《经济合同法》(已作废)规定的"经济合同"来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理由如下:虽然从合同诈骗罪的立法渊源看,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似乎仅指原《经济合同法》规定的"经济合同",因为1997年的《刑法》颁布前,有关的司法解释曾有这样的表述.但是应当注意到,修订后的《刑法》第224条在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罪状时,并没有继续沿用上述司法解释的说法,而只用了"合同"一词.而原有的《经济合同法》已经废止,现行的《合同法》已经不再出现经济合同一词,而是使用"民事合同".《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编者也认为,一般利用生活消费民事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应定性为普通诈骗,而非合同诈骗,如日常生活中一方虚构事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条方式骗取借款后不还的行为,一般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中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