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赃款如何退赔
导读:
共同犯罪是两个以上犯罪分子共同故意犯罪的一种犯罪方式。公安机关侦查共同犯罪案件时,对一切违法犯罪所得会进行追缴,追缴后属于犯罪分子的,一律上缴国库,那么共同犯罪赃款怎样退赔?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共同犯罪赃款如何退赔
共同犯罪案件的赃款追缴后,经调查属于被害人的,由办案机关退赔给被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退赃量刑情节是怎样的
退赃、退赔量刑情节从宽幅度比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案发后,赃款、赃物仍然为被告人控制时,产生追缴(追赃)和退赃问题;赃款、赃物不复存在时,则产生责令退赔和退赃问题。追赃、追缴与被告人悔罪态度及人身危险性无关,积极配合追赃、追缴的除外(也应视情况给予适当的从宽处罚)。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内部应按其各自分赃数额进行退赃、退赔,对外则对被害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各被告人均到案并能履行退赃、退赔义务的,某一被告人按其分得的赃款、赃物进行退赃、退赔,即视为全部退赃、退赔。
2、在其同案犯未到案或者虽到案但无能力或者拒不退脏、退赔的时,该被告人应当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数额退赃、退赔,才可以视为全部退赃、退赔并适用较大的从宽幅度;否则只能按照部分退赃、退赔确定从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