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未退赔犯罪人减刑时如何考量
导读:
三是对共同犯罪人所参与的全部罪行承担相应的退赃、退赔义务根据各犯罪人退赃、退赔义务的实际履行情况占犯罪数额的比例在减刑时予以考量,三是对共同犯罪人所参与的全部罪行承担相应的退赃、退赔义务根据各犯罪人退赃、退赔义务的实际履行情况占犯罪数额的比例在减刑时予以考量,因此在具体衡量共同犯罪人财产性义务履行情况时还应当按照各个犯罪人实际履行退赃、退赔数额占犯罪总额的比例予以考量,二是首先确定各共同犯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再根据各个犯罪人实际履行退赃、退赔的金额占各自应当承担义务的比例确定相应的从严标准。
但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法院对共同犯罪人判处财产性义务特别是退赃、退赔义务时往往并不区分共同犯罪人的退赃、退赔数额而是判处各犯罪人承担连带责任。三是对共同犯罪人所参与的全部罪行承担相应的退赃、退赔义务根据各犯罪人退赃、退赔义务的实际履行情况占犯罪数额的比例在减刑时予以考量。笔者赞同第三种做法理由如下首先共同犯罪人因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人身及财产受到了损害由此产生了两层责任。关于共同犯罪中未退赔犯罪人减刑时如何考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当前的减刑、假释政策对于罪犯财产性义务未积极履行的应当在减刑、假释时依法从严掌握。但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法院对共同犯罪人判处财产性义务特别是退赃、退赔义务时往往并不区分共同犯罪人的退赃、退赔数额而是判处各犯罪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在减刑时如何把握上述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三种做法一是根据共同犯罪人退赃、退赔数额总和占犯罪数额的比例确定相应的从严幅度。二是首先确定各共同犯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再根据各个犯罪人实际履行退赃、退赔的金额占各自应当承担义务的比例确定相应的从严标准。三是对共同犯罪人所参与的全部罪行承担相应的退赃、退赔义务根据各犯罪人退赃、退赔义务的实际履行情况占犯罪数额的比例在减刑时予以考量。同时当共同退赃、退赔义务履行完毕后对于超过其责任限额承担的部分可向其他共同犯罪人追偿。
笔者赞同第三种做法理由如下
首先共同犯罪人因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人身及财产受到了损害由此产生了两层责任。其一为刑事责任。此种责任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人承担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等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据此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犯罪人需共同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二为民事侵权责任。侵权法律关系主要体现在共同犯罪人(侵权人)与被害人之间。根据侵权责任法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共同犯罪人需因其侵权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根据减刑、假释有关规定犯罪人是否积极履行财产性义务是衡量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的重要因素。实践中在遵规守纪、参加思想文化教育以及完成劳动改造任务等条件相当的前提下犯罪人财产性义务的履行情况充分体现了其认罪悔罪程度。因此在具体衡量共同犯罪人财产性义务履行情况时还应当按照各个犯罪人实际履行退赃、退赔数额占犯罪总额的比例予以考量。
再次补偿性是损害赔偿的本质属性。当共同犯罪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全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共同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归于消灭此时需要在共同犯罪人内部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大小以及分赃数额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责任份额。同时若部分共同犯罪人的退赃、退赔数额总和已完全弥补犯罪造成的损失时在共同犯罪人之间产生了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退赃、退赔人就其超过自己应当履行义务份额的部分可依法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