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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开发建房能否买卖

刘晓红律师2021.11.03246人阅读
导读:

集体土地是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如果集体土地被征收的,土地性质改变后,可以依据改变后的土地性质进行建设,那么集体土地开发建房能不能买卖?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集体土地开发建房能否买卖

集体土地开发的房屋,如果土地权属来源不合法,即未征收集体土地,改变土地性质的,该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房屋不能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购买商品房需要看开发商的哪些证件

通常上,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通常需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

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未取得此证的不得擅自开工,其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拥有此证的商品房,是可以合法买卖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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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能否以房屋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缴纳物业费?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业主能否以房屋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缴纳物业费?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业主能否以房屋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缴纳物业费?房屋质量问题,是建房开发商的责任,物管公司则可协助业主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或赔偿经济损失,或协助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质量监督部门会督促和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质量做出说明,并且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应的维修义务。物业公司有维护公共部位及协助维护的义务,但并非房屋质量承担责任的主体。那么业主能否以房屋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缴纳物业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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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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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限房可以买卖,两限房买卖合同有效。两限房可以买卖,但限价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不满5年的,不得出售。如果确实需要出售,将在政府折旧后回购。虽然两限房买卖合同有效,但由于违反政策规定,在实践中不能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履行的合同。
  • 房屋买卖定金在合同签订后能否退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房屋买卖定金在合同签订后能否退还

    内容:一般来说,如果要付定金,就要签订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那么房屋买卖定金在合同签订后能否退还呢?定金的数额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那么房屋买卖定金在合同签订后能否退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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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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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内容:那么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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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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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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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收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收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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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墙面不属于单个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外墙面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首先,依据《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在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簿上,也不可能将特定房屋的特定外墙面登记在单个业主名下,那么只能属于该特定房屋的全体业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同部分: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属于特定房屋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不享有已出售房屋外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姜某利用与其商铺相连的外墙面从事经营活动,属于合理使用,无需支付费用。
  • 集体土地开发建房能否买卖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集体土地开发建房能否买卖

    内容:集体土地是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如果集体土地被征收的,土地性质改变后,可以依据改变后的土地性质进行建设,那么集体土地开发建房能不能买卖?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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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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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

    内容: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五)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治理开发者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后执行。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权利期限内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的权利。那么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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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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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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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担保期间能否买卖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房产担保期间能否买卖

    内容:房产担保期间能否买卖担保的房产不得恶意随意转赠或出售,必须结束担保以后才可以,否则违反担保承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那么房产担保期间能否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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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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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上的房子能抵押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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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集体土地上的房子能抵押吗

    内容:房地产抵押权设定后,可以进行产权转让,因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这个问题类似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能否买卖,有一定的区别,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能否设定抵押权呢?我国权属登记实行的是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集体土地也不应例外。由此可见,农村村民的住房及宅基地不能设定抵押权;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同时抵押。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子能抵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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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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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转让是有前提条件的,具体的前提条件为:在转让集资房之前已经获得了合法的不动产权证要经过产权共有人单位的同意,并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的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宜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下宜出售的。
  • 夫妻共同财产能否独自买卖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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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夫妻共同财产能否独自买卖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能否独自买卖不可出售共有房屋的。因为现在房产证交易规范化了,如果房产是属双方共有房产,其中一方要私自变卖,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共同共有的房屋是基于共同劳动或共同生活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夫妻有特别约定的外,夫妻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房屋在分家之前不得分割。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应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多数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不允许个别共有人独享房屋所有权。那么夫妻共同财产能否独自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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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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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规划车位开发商能否卖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小区规划车位开发商能否卖

    内容:可见,判断房产公司出售车库的行为是否合法,要区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房产公司出售的如果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该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二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金全部由房产公司支付,建成后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转由业主负担,则该车库的所有权应属房产公司,房产公司当然有权出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那么小区规划车位开发商能否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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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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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新政下毁约能否要回购房定金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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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房贷新政下毁约能否要回购房定金

    内容:由于《合同法》未规定订约定金,故在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根据上述规定,毁约后定金能否退还,则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于一手房买卖,购房人同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付了定金,若购房人在新政出台后,预期房价下跌不按照约定时间去签订正式合同,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定金不能要回。此外,买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卖方的预期利益损失,即房屋贬值损失。比如由于政策出台后房价迅速下跌,买方毁约,导致卖方因房价贬值损失50万,则卖方除没收定金外,认为仍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以向买方追讨房屋贬值损失。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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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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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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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抵押的房屋能否买卖 购买抵押房有哪些风险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已抵押的房屋能否买卖 购买抵押房有哪些风险

    内容: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第三十六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抵押房地产的管理情况。(二)抵押房屋可买卖,但须符合一定条件由此可见,法律和规章并没有禁止抵押人合法转让抵押物,只要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被抵押的商品房是可以买卖的。即由银行密切配合,保证收到相应数额房款后即解除抵押。那么已抵押的房屋能否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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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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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单凭欠条能否认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买卖合同单凭欠条能否认定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那么买卖合同单凭欠条能否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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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债权能否继承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买卖合同债权能否继承

    内容: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那么买卖合同债权能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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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作为欠款人的债权人,当然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那么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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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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