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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公证遗嘱可撤销原公证遗嘱

于海明律师2021.11.28482人阅读
导读:

被告在承诺书中言明,其在世时归还了原告垫付的购房款,则该住房的房产权归被告处理,若逝世前未归还该购房款,则该住房在其本人及成家后的妻子均过世后,归原告所有,由此可见,被告在明知房屋产权证书在原告处抵押保管的情况下,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证,在未归还购房款前,不知会原告,即违背诺言,撤销原遗嘱的行为,有失诚信,也使原告的期望利益落空,给原告经济上和精神上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侵害,和本案联系最紧密的就是本案的被告在购买房屋借款时左了一份由本案的原告受益做为遗产人可能接受遗产的公证遗嘱,可是后来又对此作出了变更,重新确立了一份由被告儿子继承的遗嘱,当然也是公证遗嘱。

【案情简介】

原告:朱菊花

被告:朱厚甫

1999年初,被告可以享受房改房优惠政策买房,但因无钱,在和儿子朱金财商量遭拒绝后,请求原告为其支付全部购房款。1999年6月13日,原告出资14600元(人民币,下同)为被告买下位于本市翠柏西巷210号101室房屋一套。同年4月15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承诺书一份,并在宁波市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承诺如其百年前未归还房款,该房屋由原告继承。后被告之子朱金财私下找到原告,表示准备将被告送养老院后售出被告的住房,如果原告要购买,可优惠60000元,原告认为不是被告的意思表示,即予拒绝。2006年3月30日,原告在当日宁波日报上刊登的房屋产权登记征询异议公告中发现,被告在明知房屋产权证书在原告处保存的情况下,向宁波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申请了遗失补证。原告认为,被告违背承诺,未归还房款,即擅自处分由原告出资购买的房屋,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裁判要点】

原告在被告经济困难时,出于亲情,替被告出资购得住房,使被告老有所居,又省去了房租等开销;比照1999年与当前的房价等物价指数,被告因原告代为出资购房的帮助行为得益匪浅,而原告从中并无获利。被告在承诺书中言明,其在世时归还了原告垫付的购房款,则该住房的房产权归被告处理,若逝世前未归还该购房款,则该住房在其本人及成家后的妻子均过世后,归原告所有,由此可见,被告在明知房屋产权证书在原告处抵押保管的情况下,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证,在未归还购房款前,不知会原告,即违背诺言,撤销原遗嘱的行为,有失诚信,也使原告的期望利益落空,给原告经济上和精神上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侵害。综合以上各方面因素,考虑诚实信用是社会主义法制要求公民遵循的基本原则,而亲友之间互帮互助的善举更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弘扬的优良传统,原告帮助被告的行为值得提倡,其自身的权益应予保护。现原告提出要求经济补偿未违背法律,其提出补偿的额度对比被告的收益亦属情理之中,法院予以支持。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朱厚甫应偿还原告朱菊花为其垫付的购房款14600元及相关费用355元;

二、被告朱厚甫应支付原告朱菊花经济补偿金50000元;

三、上述二项合计64955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8元,由被告负担。

【争议焦点】

遗嘱人是否可以撤销有效的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如何?

【法理评析】

解决该案的焦点,就在于法律对公证遗嘱的解读。什么是遗嘱,遗嘱有什么特征?什么是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如何撤销?

法律明文规定,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具有几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即它只需要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它不需要被遗嘱人的任何意思行为,该法律关系就已经形成。其次,行为人必须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遗产才能进行遗嘱行为。

最重要的是它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的行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所以在遗嘱人死亡前就可以对遗嘱进行变更、撤销。和本案联系最紧密的就是本案的被告在购买房屋借款时左了一份由本案的原告受益做为遗产人可能接受遗产的公证遗嘱,可是后来又对此作出了变更,重新确立了一份由被告儿子继承的遗嘱,当然也是公证遗嘱。所以才导致本案的司法审理。所以又涉及到公证遗嘱,那么什么是公证遗嘱?他和遗嘱有什么区别?其实公证遗嘱也是遗嘱,所以它也具有遗嘱的基本特征,自然可以撤销。先来看一下何为公证遗嘱?如何撤销?

法律解释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可见,它区别于遗嘱的就在于它多了一个程序,就是公证程序。遗嘱总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等四种常见方式,而其中因为有公证这个程序的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也就是如果遗嘱立下里如上四种遗嘱,那么就以公证遗嘱为准。遗嘱人申请公证,那么就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房产证以及等等的一些证明材料。而要撤销公证遗嘱,以新的遗嘱代替原公证遗嘱,那也只能是公证遗嘱,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还有,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所以,本案中,被告在生前且神志清醒,还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撤销原公证遗嘱的,即使其已经做了承诺书,因为遗嘱是当事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随时都可以变更,只要在程序上满足要求。

【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

法律界网站提示:遗嘱是当事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做出的对个人财产的处分,因为具备了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所以是只要遗嘱人一个人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不需要尊重遗嘱受益人的意思,但是民法要求各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遵守民法的基本原则,讲求诚实信用。所以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不仅应负起法律上的责任,还应遵守道德的束缚。本案的被告虽然以新遗嘱取代旧遗嘱的行为并不违法,但是没有信守承诺,对在危难之际帮扶自己的姐妹不守信,从道德上实际说不过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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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遗嘱不能随便被撤销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公证遗嘱不能随便被撤销吗

    内容: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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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刘某死亡的事件发生,遗嘱第一项已经具备生效条件,并据此发生继承。刘某是该项遗嘱的遗嘱人,朱某是该项遗嘱的继承人,朱某作为继承人取得了房屋产权。在继承发生前,并未发生遗嘱第一项被撤销的情形,在刘某死亡后,朱某作为继承人更无权撤销刘某的遗嘱。遗嘱第一项已经生效且继承也已发生,朱某公证撤销遗嘱的行为对该项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对于遗嘱的第二项“夫妇俩均死亡后,一处房产由儿子继承,另一处房产由女儿继承”,因朱某仍健在,该项遗嘱尚不具备生效条件,而且遗嘱中的房产在刘某死亡后均已为朱某的个人财产,朱某有权自由处分,包括撤销该财产之上所立遗嘱。因此,遗嘱第三项中的“夫妇俩一人健在时,可以自行变更、撤销本遗嘱”,实际只针对遗嘱第二项,因此,朱某有权撤销已生效的共同遗嘱的第二项,因第一项内容已经生效而无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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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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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可见,公证遗嘱因为由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进行了公证,其效力明显高于自书、代书、录音及口头遗嘱,公民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及口头遗嘱的形式撤销、变更已经公证的遗嘱,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其真实性、合法性已由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了证明的遗嘱,因此,你必须就遗产的分配立个新的遗嘱并依法办理公证手续,这样,原来那份公证遗嘱就失去了效力,由此可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之效力高于以前所立的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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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或变更,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行为而产生的撤销或变更。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或推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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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新立公证遗嘱可撤销原公证遗嘱

    内容:被告在承诺书中言明,其在世时归还了原告垫付的购房款,则该住房的房产权归被告处理,若逝世前未归还该购房款,则该住房在其本人及成家后的妻子均过世后,归原告所有,由此可见,被告在明知房屋产权证书在原告处抵押保管的情况下,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证,在未归还购房款前,不知会原告,即违背诺言,撤销原遗嘱的行为,有失诚信,也使原告的期望利益落空,给原告经济上和精神上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侵害,和本案联系最紧密的就是本案的被告在购买房屋借款时左了一份由本案的原告受益做为遗产人可能接受遗产的公证遗嘱,可是后来又对此作出了变更,重新确立了一份由被告儿子继承的遗嘱,当然也是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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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不公证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不公证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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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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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内容:有很多人在签下遗嘱之后,是会进行公证的,在进行了公证之后遗嘱的效力就会更强。关于遗产公证书可以撤销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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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撤销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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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如何撤销公证遗嘱

    内容:3.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相抵触时,其抵触行为则被视为对原遗嘱的撤销或变更,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使原遗嘱丧失法律效力,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在订立的新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表示撤销原遗嘱,只要前后遗嘱内容相抵触时,即意味着前一遗嘱被后一遗嘱撤销,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时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而遗嘱的撤销不受时间、原因的限制,遗嘱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不问任何事由变更或撤销以前所立的遗嘱,但变更或撤销只能由遗嘱人亲自为之,不得代理,遗嘱人立完遗嘱后能否变更或撤销,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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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申请人应当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2、撤销变更公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3、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4、公证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查后,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卢**不服泉州市司法局不予撤销遗嘱公证行政决定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卢**不服泉州市司法局不予撤销遗嘱公证行政决定案

    内容:法院审判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淑清于1985年所立下的公证遗嘱书,于1987年12月李淑清死亡之时起生效,当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告不能向被告申请行政复议,被告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作了泉司行决字(1992)1号行政决定书,显属适用法规规章错误,该行政决定书应予撤销,1991年4月25日,原告卢赞美再次向泉州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诉,请求依法撤销李淑清的遗嘱公证。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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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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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它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进一步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可见,公证遗嘱仍然必须经公证的程序来撤销,即必须用新的公证遗嘱来撤销旧的公证遗嘱。已经订立公证遗嘱,又订立口头遗嘱,实际是存在两份有效遗嘱,但这种情况下,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公证遗嘱只能通过公证遗嘱来撤销或变更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公证遗嘱只能通过公证遗嘱来撤销或变更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只要立遗嘱人愿意,而且有行为能力随时可以到公证处撤销原来经过公证的遗嘱,这就可以看出,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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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五种,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不一定非要去公证处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 公证遗嘱撤销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公证遗嘱撤销

    内容:或者你爷爷也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撤销原公证遗嘱,然后再立一份新遗嘱,后来爷爷想把改变遗嘱,不想让叔叔继承,可是听说经过公证的遗嘱是不可以撤销的,请问这是不是真的,这里所说的公证遗嘱不得撤销,指的是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销,由此可知,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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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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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公证遗嘱?有两份公证遗嘱怎么执行呢?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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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公证遗嘱?有两份公证遗嘱怎么执行呢?

    内容:对家产万贯的家族,一般家族掌门人都会早早立遗嘱。通常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这些个遗嘱效力最高的是公证遗嘱。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公证遗嘱?有两份公证遗嘱怎么执行呢?公证遗嘱一定要本人去才行吗?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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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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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撤销赠与。房子没有办理过户,产权没有转移,老人可以撤销赠与。
  • 公证遗嘱如何撤销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证遗嘱如何撤销

    内容:4、当事人认为遗嘱内容有可能引起继承人发生纠纷或有违社会公德等情况而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遗嘱公证书并未出现以上情况,对该公证书予以撤销实为不妥,笔者建议当以撤销遗嘱声明书方式办理为宜,在声明书当事人应阐明因何原因对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公证处所立遗嘱(引用公证书编号)现予以撤销,当事人对该声明内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在声明书上签名按指纹,然后公证处对声明书予以公证,有的公证处对当事人撤销公证遗嘱所采用的是撤消XX号遗嘱公证书的方式进行办理,笔者认为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撤销公证书的前提应当是公证处发现已发出的公证书有不当或错误时才能予以撤销,换言之,即公证书的内容违背真实性合法性原则时应当予以撤销。

    任冰峰律师
    2021.11.2330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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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如果终于协议进行了公证 一般不得随意撤销 如果没有进行公证撤销 需要有法定的理由
  • 民法典中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法典中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

    内容: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那么民法典中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22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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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好,我是华律会员律师李玮。公正遗嘱可以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效力的确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即如果遗嘱人先后立有多份不同形式的遗嘱,比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公证遗嘱,即便公证遗嘱订立时间早于其他形式遗嘱,也会因为其经过公证,而存在优先效力,如果上述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继承人则需要根据公证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因此,此时,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需要通过订立新的公证遗嘱来实现。但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删去了上述规定,即:公证遗嘱在效力上不再具有优先性。当立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遗嘱人可以通过在后的遗嘱,来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并不限制在后遗嘱一定是要公证遗嘱的形式。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公证遗嘱撤销程序是如何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公证遗嘱撤销程序是如何的

    内容:有的公证处对当事人撤销公证遗嘱所采用的是撤消xx号遗嘱公证书的方式进行办理笔者认为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撤销公证书的前提应当是公证处发现已发出的公证书有不当或错误时才能予以撤销换言之即公证书的内容违背真实性合法性原则时应当予以撤销。若以撤销遗嘱公证书的方式来撤销公证遗嘱使人误认为当事人或公证处有过错或过失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那么公证遗嘱撤销程序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7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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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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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遗嘱一般无法撤销公证遗嘱。因为撤销公证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本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二条 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
  • 办遗嘱公证时无房产证遗嘱公证书能否撤销?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办遗嘱公证时无房产证遗嘱公证书能否撤销?

    内容:1999年,其母亲去世后,乙以该公证书起诉甲腾房,双方发生...案例:甲回迁安置的经营房,以已故父亲的名义购买产权,但至今未办下房产证,甲的母亲在房产证未办下时,根据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款单据及开发商出具的办理产权证明,办理遗嘱公证,违犯了《公证程序规则》及《遗嘱公证细则》规定的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与公证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的规定,甲认为,其母亲所立遗嘱公证,因房产证未办下,该房属于物权不确定状态,应予撤销,由于甲的母亲办理遗嘱公证时没有房产证,而且该房产证至今也未办下,根据《公证程序规则》57条的规定,本案遗嘱公证书应予撤销,1997年,甲的母亲将该经营房一半的产权以公证形式立遗嘱处分给二儿子乙,1997年,甲的母亲将该经营房一半的产权以公证形式立遗嘱处分给二儿子乙。

    姚平律师
    2021.11.2326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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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被继承人可以撤销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被继承人可以撤销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那么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被继承人可以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0101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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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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